If,回到过去。
If,写给过去。
我想我还是那个每天周而复始地站在原地转圈。每天和那些与自己同样有着明媚笑靥的人嬉笑怒骂。每天都会眼神忧郁的看着所谓的“快班”与“平行班”泾渭分明的分界线。每天都会和不同的人手拉手回家。
但这一切在黎出现后都不会再出现。
黎喜欢穿紫色的衣衫,眼神落拓清澈,笑容温暖。黎的身上有很好闻的味道。让我想起小时候外婆在屋外晒的棉被,满满的日光的温暖香味。她的手很软。不知是谁说过的,手指如花瓣般柔软娇嫩的女子一定是个善良的人。
黎说,她想去一个叫做阿尔贝伦贝勒的地方,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想,就这样幸福下去。
那里的天空永远是碧蓝如洗。不像这个城市,天空是青灰色的,如同弄脏的画布。我想住在充满着陶瓦利风格的房屋里。天气好的时候坐在屋外的藤椅上懒懒的晒着阳光读厚厚的圣经。我还想赤脚走在石板上,爬到屋顶上去看阿尔贝伦贝勒干净整洁的街道。世界一片洁白,没有杂质,铺天盖地。深吸一口气,胸腔里满满都是三色堇与罂粟花的香气。
阿尔贝伦贝勒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国。有两种人钟爱白色,一种是有罪的人,另一种则是疯子。于是,我总想不清我是前者还是后者。
黎笑着看着我的眼睛。黎的眼睛是清澈到极致的琉璃色。我很喜欢。很温暖的眸色。
在那一瞬,我几乎就要以为,黎会离开。不再回来。
黎。你会离开我吗。
不。不会。
真的?
恩。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在街上遇到一个很久都不曾见面的朋友。她笑起来的时候让我想起黎。她们都是笑容温暖的女子。她说了很多,无非是离开过后的生活。我也只能笑着倾听,不说话。我们曾经有过一段很无忧的日子。单纯简单,不乏欢快。赤足走在冰冷的白瓷砖上一同练习舞蹈,撅着嘴各自坐在沙发的两边不理睬对方,一起踮着脚去厨房偷东西吃。穿一模一样的衣服,甚至连步伐也企图统一。一起看小说听歌吃冰激凌,一起许诺着来年的来年彼此还要这样在一起。
许诺给彼此的来年怎么会被自己弄丢呢。
大概,是因为彼此拉着的双手不够用力,才会将2007年的彼此迷失在荒芜境地。很多时候很多人很多事在某些时刻变得无比的荒诞可笑。
她说,寂,我该走了。
她说,寂,你一定要向我们约定的那样永远幸福下去。
她还说,对你的朋友好一点,不要每次明明想要保护她,却总是惹她哭。
她哭了。在2007年的夏末,眼泪顺着指缝流下来,落到尘埃里,最终一片虚无。
我只是木然地看着。似乎一切都与我无关。我不会哭。无论是谁,我都不会为了她流泪。我的泪腺在我生下来的那一刻便已经干涸。因为是罪孽,所以才会和别人不一样。或许,是因为我的血液是冷的,是没有温度的。我很自私,自私得连一点点眼泪都不会给予,可我知道,我们都是骄傲的人,不会接受怜悯。
每一天都会开心的活着。因为寒冷。所以要假装温暖。
我惧怕那样的寒冷。刺骨的疼。就像有什么要将血肉剥离开来。蓝色的血液****裸的曝晒在阳光下面,令人作呕的腥味,由喉头处蔓延上来。几乎就要窒息。
天空的蓝,就像无法治愈的伤口。她曾微笑着这样说过。
这是我唯一还记得的,并且会永远记得。
我无数次的以为,我即将死去。然后无数次的,希望落空。
很想去黎所说的那座城市。一个人慢慢的孤独终老,或许那时的我还会养一只叫做“灰”的白色小狗。可我明白我不会那样做。
黎说过,我是一个理性得可怕的人,无论何时何地,我永远不会斩断所有的退路。
黎总说,肉体只是灵魂的一个载体。
我怕她会离开,就像母亲离开我那样,再也不会回来。
黎,我会对你好好的。所以你不可以离开我。
黎,我会对你好好的。所以不许再说傻话。
我会陪着你的。我发誓。
黎说,她路过菜市场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卖东西的女人,眼神坚韧。像极了安妮宝贝笔下的河内女人。她们的眼神只有经历过很多的事物才会练就成这样。很多时候,她一直在想自己究竟何时才可拥有这样的眼神。而答案,永远在经年之后。她觉得只有拥有了那样的眼神才可使自己真正的变得坚不可摧。不迷惘、不懦弱。
那个女人穿一件暗蓝色的工作服,脸上有着因太阳曝晒而留下的类似于高原红的色彩。
“她看到我了,对我笑。我买了些东西,他没有因为我怀里抱着的小说而露出同其他人一般鄙夷的神情。我看着她说了声谢谢,看着她手足无措的样子很想笑。
“我一直都不能够明白,为什么她会像受了什么惊吓一样的看着我。就像在看一个格格不入的人一样。寂,这是为什么呢。”
写给我爱的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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