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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之痕迹 [分享] 2011-10-25 21:03:40 星期二 阴天 查看:4859 回复:0 发消息给作者

小的时候,我和弟弟都问过爸妈同样一个也是每个小孩子都曾经问过的问题-----“我是从哪里来的?”在那个年代,这个的问题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的堪称经典并且让人纠结。因为不可能同时糊弄我和弟弟两个人,所以妈妈分别给出了我们两个在当时看来还算无懈可击的完美答案-----因为我较瘦,体重轻,所以是从木子河里漂来的,她捡到的我;弟弟脸圆圆的,又红润,所以他是妈妈在苹果树上摘的。好吧,我承认,后来在电视上看《西游记》时,看到唐僧也是被人从河里捡到的,的确让我产生过西去取经的共鸣。但是说到弟弟的脸红润,我就会笑,因为我让他的另一个地方红彤彤曾经胜过脸蛋。

母亲结婚后就住到了另一户农户家里,他们家有间稍大点的屋子容得下我们一家四口,而且和木子河也只隔了条碎石马路。

之所以越来越好是因为过年全家回了趟宁乡老家,而舅舅给我和弟弟买了辆三轮车。

三轮小单车在刚开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八零年代,对于小孩子来说无异于现在的法拉利跑车。当回到厂里,一次次骑着小三轮疾驰在厂区道路上时,那种拉风的感觉绝对是能引得托儿所所花不住回头的。

虽然是给我和弟弟的,但那时他还刚蹒跚学步,所以基本都成了我的专属代步工具。只不过我的心眼也实在是太好,于是在一个爸妈在屋外做饭的寒冷日子里,决定让早就眼馋不已却始终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弟弟也过上一把瘾,以表现兄弟情深。小心翼翼的扶着弟弟坐到了单车椅上,可怜的弟弟腿短得连踏板也踩不到,只好由我来抓住车把拉着他缓缓前行。

稍大的屋子其实并不大,除了中间地上的火盆,余下的空间也就刚好能容这辆小三轮走动了。于是我也仅仅能够带着弟弟坐的单车绕着火盆转圈。几圈下来,单车突然一倾,根本不会控制重心的弟弟一下从小三轮上滑下来……根据小三轮的运行轨迹加上屋子地面的摆设组成,他唯一的选择就是-----不偏不倚一屁股坐进了火盆里面……

“哇……”弟弟响亮的哭声冲破屋顶,响彻云霄,丝毫不输我第一次进托儿所。

挨了一顿饱揍后我看到了他虽然涂满烫伤药但仍遮不住的一片红彤彤,从此也极为生动直观的了解到了猴子屁股的确切形象。

还没来得及帮我“报仇”就出师未捷先伤臀,我真是比诸葛孔明还郁闷

 

还好,并没有郁闷太久,并且爸妈也告诉我很快就可以再带着弟弟骑三轮车而不会担心被烧成猴子屁股了。

因为“九栋”建好了,并且其中有我们家的一套房子。

知道父母亲当年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有没有像今天的我一样欣喜若狂,但是那时的我更高兴的是再不用担心上托儿所会听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因为只隔了一条厂区的水泥马路就是我每天要去准点报到的地方。

为父母亲这些后来招进厂的职工建的家属楼一栋栋落成,除了少数的砖瓦平房,大多数都是楼房。楼层不高,低的就两层,最高也不过五层。跟附近农户家破旧的土房木房比起来无论从哪方面说都算是“更上一层楼”了。

九栋是毗邻着托儿所的一幢三层楼房,坐南朝北,门口的水泥马路下坡就是从前木子坳里最热闹的乡政府,楼房的另一边不能不提的是正对着厂里的露天灯光球场,而球场西面是整个木子坳最大的一家国营商店。灯光球场一直以来都是厂里举行各种庆典,联欢和比赛的首选场地,而且不时还会在这里放映露天电影,也是平日里孩子们最集中的玩耍之地。

三层楼房只有两个单元,每单元每层三套房子,整栋楼一共住了十八户人家。一单元三楼中间的那户就是属于我们一家四口的。那个时候似乎没有室和厅的说法,反正就是两间房。靠东面的外间我和弟弟睡,父母亲住里面那间。阳台靠着父母的房子,喜欢养花的父亲后来在阳台上种了不少花。隔着窄窄的走廊,房门正对着的是家里的厨房。厨房后面也有阳台,正好可以看到整个灯光球场。父母亲像很多人家里一样用一半阳台的面积搭起个棚子,喂了几只鸡。每一层在楼梯入口有两间厕所,因为其中一间离得最右边这户人家很近,所以,基本上就成为了他家的专用,而我们和另外一家合用另一间。没有任何的装修,母亲从老家请来一位老木匠做了新的衣柜,低柜,桌椅和床,一家人就高高兴兴入住了。老木匠的手艺相当不错,直到今天,那些家具还用得很好。

住了很多年,房子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质量问题,唯一不雅观的就是本来雪白的墙壁上被我们这些不懂事的细伢子涂鸦得七八糟。除了各种分不清哪个派系的动物人形画像,最多的就是“打倒XXX”了。跟现在早熟的孩子不同,那时的我们不会去“XXXXXX”,倒是十年浩劫中的大字报对我们影响更深,而“XXX”通常也不过是某个自己所讨厌的人的名字。虽然过个两天又跟他玩到了一块,再舍不得“打倒”,但是白壁黑字证据确凿,于是也常常就有了信誓旦旦谁也不承认是自己写的一幕。那时的大人们对这些是不大计较的,毕竟对精神生活和美的追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起步阶段还相当不明显。

同住一个楼层,最里面一间是一对在当时看来很时髦的年轻夫妻,男的姓李,是北方过来的,女的姓王,跟父母是宁乡老乡。家里有台放唱片的唱机,常会放些那时的流行歌曲,像《走过咖啡屋》,《请跟我来》之类。后来他们生了个女儿,是我在这世上见到过的第一个假小子,不喜欢和女孩子丢沙包,跳皮筋,总爱跟在我和弟弟屁股后面一起去山里河里玩,偷红薯,打弹弓,并且竟然丝毫不会让我们觉得累赘。每次她爸爸找不到她时,就会问父母亲我和弟弟去哪了。其实父母亲通常也不会知道我们的行踪,但是看到我们不在家,就知道了女儿在跟着我和弟弟混。靠楼梯间最近,独占一间厕所的那家人是重庆过来的,但是好像一直都很少邻里间相互串门,虽然彼此间有事会搭个帮手,但是他家似乎更喜欢独来独往。所以到现在连他们姓什么都不记得了。住在二楼的是父母亲的老乡兼同学,本来从小关系就非常好,又和父母亲一起招工进厂,而且他们也和父母亲一样组成了一个家庭,所以我们两家人显得格外亲。他们的女儿比我小一点,但是个子却很高,而且嗓音很好,经常在邻居间聚会的时候都会要她一展歌喉。他们家隔壁那对夫妻是从益阳来的,男的姓龙,女的跟我是本家姓易。他们的儿子小我一岁,叫龙海,跟我关系是最要好的,算是发小。大陆播出第一部从港台引进的电视连续剧《霍元甲》里面那个大反派“龙海生”一度成为最让他蛋疼的外号。而且他父亲是刚从部队转业回来,那时我特别羡慕他在部队里做的事-----驾驶轰炸机。而我小时候最大的理想是当空军飞行员肯定也受到了他的影响。还有一户人家住在另一个单元的一楼却也不能不说起,两口子中的妻子也是宁乡老乡,所以经常也会来串门,而她家刚好是一对千金,又正好和都我们兄弟同岁,于是就有了跟我们家做亲家的说法。大人间玩笑也就罢了,还偏偏老要抓住我和弟弟“逼问”愿不愿意,结果是弄得我每每见到她跟我在同一个班的大女儿就会不好意思。

从此,住在这栋新的楼房,开始在生命里留下更多点点滴滴无法忘却的痕迹。

如果说有了三轮车是我最高兴的事,排在第二的却并不是搬新家。在那时的我看来托儿所里添置的游乐设施远比新家更能提起我的兴趣。转盘,秋千,爬梯,跷跷板,还有那个类似现在海盗船一样的推船。从此,托儿所的大门不再紧闭;从此,钢琴不再是我们唯一能“玩”的东西,读大班的我们可以去院子里尽情欢乐。秋千和跷跷板更像是女孩才玩的,推船也跟现在的海盗船相去甚远,所以男生们更愿意玩的是转盘。离地一尺多高的圆形大铁环上安放着十几个座椅,坐上去让大人们推动转盘一直转圈就是了。通常大人们是会让转盘转得较慢的,不够刺激。于是我们几个男孩子会趁没有家长在的时候各扶住一个座椅,然后小跑着一起把转盘推动转起来。越跑越快时,转盘也越转越快。接着,抓着座椅的人突然一下从地上弹起来跳上转盘,坐到座椅上,颇有些像电影里看到的解放军战士抓着马缰绳一起跑,然后一下飞身上马的风采。如果在转动很快的时候敢站起来沿着座位边固定椅子的圆铁杆走到转盘中心的轴柱去更加能显示出男孩子的勇敢无畏,于是常常可以看到不断的有男孩子站到那根铁杆上,然后又没控制好平衡摔个狗吃屎的精彩场景。我的成功次数一直还是不错的,直到那次从上面掉下来摔断半颗门牙,之所以到现在仍记忆犹新是因为剩下的那半颗门牙还一直长在我嘴里。

不管是不是成功的走到最中间,转盘始终是不停的在转着,就像家里父母亲结婚时买的那个闹钟-----时光就这样不知不觉的溜走了……

就在龙海即将要开始面对那个令他蛋疼不已的外号的时候,父母亲从县城为我买回一个黄色的印着一只可爱的小猫咪的包包。这是我生命里第一次完整的拥有一件属于自己的东西,在包包上整整齐齐的写好自己的名字后父母笑着告诉我,这个包叫-----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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