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混水
下面我们这个项目的组织架构:
公司老板A
领导组成员技术总工li、市场总监yang
(部门经理E,目前不在我们这个项目中担负任何事情)
项目经理我
技术负责人B
各个职能组组长(包括前任项目经理C)
但是我们公司内部管理出了很多问题,li、yang之间的矛盾很深就不说了,yang对li的管理也很不满。
前端时间由于前任项目经理C不服我管,越过我和技术负责人直接向li推荐分包商(他要拿回扣的事情也跟你说过了),差一点li就和这家分包商签订合同了。但是他推荐的分包商风险很大,在签合同前被我否定,因此这项任务按照计划延误了。我以此为理由要求对前任项目经理C、技术负责人还有我进行处罚。li同意惩罚,不过由我负主要责任。因此我向A说明工作延误的情况,并委婉让部门经理E出任项目经理。
现在E表示出任项目经理要提出了很多条件,这是他给我们的回复:
作为项目经理,我将会以技术经理/助理/主管组长三位一体作为项目组的决策和运转核心,以确保整个项目一盘棋,尽可能提高效率,精简人手。
技术经理全面负责整个技术层面的事情;助理对内协助项目经理管理整个项目组的事务,对外代行项目经理职责;主管组长(当前时间段的职能组长)负责职能组的日常事务,保证职能组的正常运转。
大家一致认为B做项目经理最合适,但是她始终以个人兴趣为由不担任,其实她不愿意出任项目经理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和资料管技术人员的协调有问题,公司目前能够与资料馆人员协调顺畅的只有yang和我,而我不愿意本担任项目助理。一是不再屈就,二是也不愿意再扯近公司的混水了。
觉得我的决定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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