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
一
推开窗户,雨,雨,雨。拂晓时分,被细细碎碎的雨声惊醒的我,蜷缩在暖被中,侧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色以及像一帧剪影的荔枝树,脑海中竟浮出这行字。简直莫名其妙,虽说是久违的雨,但下得如此的小气,如烟如雾,实在谈不上惊喜。万幸的是残留在心底中随之前做的恶梦而来的恐惧感和梦中一些意义不明却异常鲜活的画面带来的困挠,消逝了大半。
天色尚早,我听着跳跃如天鹅舞的雨声,闭着眼想睡多一会,却怎么也睡不着。近些年来,随着浪荡轻狂的生活而来的苦果,也渐在我身上显现。比如神经轻微的衰弱。深夜过迟入眠,次日过早醒来,睡眠质量日渐下降。也罢。我床头上摸到手机,开机,翻开名片,看着一个个或陌生或熟悉的电话号码,一个一个打起来。在经过四个用动听却古板的电子合成音提示对方关机三个用同样的电子合成音提示此号码为空号后,在打第八个电话时,终于打通了,传出王菲的《寓言》的旋律,几乎放完后,才听到一个陌生且年轻的男声。
谁?
你是雷?......
那个雷?
老雷?
哦,你是老Qiang。那个有名的快Qiang手。听说你得淋病。有一段时间不闻你影踪,还以为你去见马克思呢。
我也分不清电话那一头的人是那个雷,是我认识的老雷还是别人认识的老雷。记忆就是这么一个玩儿,像个在沙滩垒成的沙成堡,无非被一些无关紧要的人和事像海浪般冲涮一回又一回,或被贝壳与泡沫替代,或重新化为砂砾。而被对方错认,也无可不可。我未必不是他认识的老Qiang。
谣传。不过,人几乎死过一回倒是不假。
该不会你这小子当真去当船员,而且不幸遇到索马里海盗?好事。他妈的。
我不无意外,老雷还记得我曾说过这个愿望。那年,就是比现在更年轻的年月,确切的日期记不得了,那天是否阳光明媚,还是其它,都不算重要。老雷说,人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什么事业什么爱情什么责任,多少会有的,像吃饭,吃了也会拉。他妈的,这正常的。是好事。但最后在那里拉,譬如生命之最后,倒是个问题。是公厕中的蹲坑,是家里的马桶,还是随便找个草丛或马路边。在海水里拉,显然是好事。他妈的。
他妈的,是老雷的口头禅。显然的是老雷是我认识的老雷,而非在某个大排档口因酒而结缘的酒友。
老雷,我不是老Qiang。
屁话。我还不是老雷呢。
不无道理。我不再强调自己的姓名。它是一个身份标签,但不是惟一的。身分证,户口簿,或者曾在某时说出的并且别人记住的一句话,它们同样可以证明你的身份,也同样不是惟一的。
老雷,雨越下越大了。
这里也是。他妈的。是好雨。
或许,我们该见上面了。上一次见面,像是许多年前的事了,恍如隔世。
也好,老地方见吧。
诚如其言,我挂了电话。窗外的雨,如断线珠,圆润如玉。
二
大学毕业也算是有段时间,而工作待定。那些写得不太认真的简历,透过网络漫天撤出去不少。投向的岗位有证券培训生,面包师傅,文案策划,漫画编辑,软件测试员,保安等等。五花八门。之后电话是接了不少,但是内容有关岗位面试的等于零。那段时间,我大多是在《套》酒吧和老雷喝酒度过的。其间,老雷的父亲给他找到一份助理工作,福利不错,工作轻松,若是能够兢兢业业干下去,未尝不是个白领。白领,白领,之后当然是白白领钱。
《套》酒吧,吧台尽头,墙上挂有一幅瓦格拉经典形象的黑白色彩图画,下方有一张一头嵌在墙里的方形玻璃桌。我与老雷相桌而坐。老雷告诉我这个消息。然后,他一口气喝了特大杯威士忌酒。碰一声,像个小酒桶似的金黄色玻璃杯,被敲放在暗青色的桌上。尖巧而秀气的脸上,神色如常。嘴唇上方及嘴角两边都沾着威士忌酒袜,配之瘦削的下巴,倒像罗非鱼的鱼嘴。
恭喜,你至少不再怕饿肚子。
我向老雷道贺。语带双关。要知道他以前的酒量可不好,而现在至少在填饱肚子之前不会烂醉如泥。
那个夏天,《套》酒吧内,一直放着班德瑞的歌。音箱的品质不算糟糕,只能说可以。我一边听着《snow》,喝着冰凉的松子果酒,一边漫不经心地听老雷发表有关工作与生活的言论。
貌似有个诗写得不错的诗人说过,人要诗意地栖居大地。
你怎知人家的诗写不错。
别人都说。更何况那诗人的话都传入我耳边。说罢,右手撑着腮边的老雷打了个饱隔。
老雷是不读诗。正如不读小说,或者确切的说,惊人地不看书。偶尔手里捧起一本杂志或摊开一张报纸,关注的是微不足道的花边新闻或名人逸事。
确实有理。
诗人,妓女以及丢掉尊严的大多数人恐怕都一个鸟样。至少深谙意淫。不然恐怕生存不下去。我如此,你也一样,没有分别。当然差别是有的。譬如有人学得好,像诗人,妓女,大多数人;有人学得坏,像你我。
此话怎解。
他妈的。就是说,无论工作是否卖身还是其它,生活是强奸还是被强奸,意淫一下总归是好事。
老雷总是如此,爱发表一下天马行空的想法。开头与过程的言论都不算是平庸,一番逻辑推理下来,最后往往得到的是平庸至极的结论。
我仔细思索一番,发现此话不虚,生活果真如此。
次日,老雷按照他父亲的意思去那家公司给那个与他多少有亲戚关系的老板当助理。
三天后,我在《套》酒吧再次与老雷喝酒。他把工作辞了。理由是办公室里没有漂亮的女人。
三
闷热的一天。窝在房子里,倒像笼里的蒸馒头似的.。我只穿条内裤,开着电脑和朝我背后方向吹的外形如机械猫的风扇,反复听着班德瑞的《careless
Eyes》,照例上网冲浪。眩目而轻盈的光线径直从电脑主机旁边的窗口射进,洒落在我背后的双层木床上。木床并未上漆,淋浴在阳光下的一根床根,瘦而耀眼。
半天下来,我浏览了不少网站。其过程如下。在猫扑,看了不少奇异而古怪的照片。其中一张有关马勃起的生殖器的图片,那生殖器,茎身肿大如手电筒,让我印象深刻,并在评论栏内留下一句评论:愧不能及。在凤凰网看几则有关饥荒与气候,战争与死亡的新闻。有人饿死,有人意外死,也有人还活着。世界中的常态,如同人之于吃拉喝。在TaoBaoWang,逛了常逛的二手书店,发现钟爱的《博尔赫斯全集》仍雄踞价格前列,自然无人问津。这包括我。下载了三首歌曲:由朗朗演奏的《致爱丽丝》,老鹰乐队现场演奏版的《加州旅馆》,Egil
oisen的《Lets go crasy》。
楼下用手指大的铁链拴着的毛发纯黑却脏兮兮的小狗,又发情般狂吠,声音哄堂。非是见到母狗或陌生人,只是狗已疯。谁也想不到,在八天后,小狗如常疯狂吠叫一个夜后,竟力竭而亡。仿佛它一生的使命便是对这世界疯狂叫喊,耗完一生的声音后,对世间再无留恋,走得干脆利落。
狗的尸体清理得很快,只是简单解开狗圈,再用铁夹子夹起尸身,扔进二百米外的垃圾堆。手脚功夫快的人,包括往返垃圾堆与家的路途所需的总共处理时间绝不超过十分钟。而实际上的处理时间是,那天早上八点十分至八点十八分。
当天中午,我看着那条曾经被狂吠得人立而起的小狗拉得绷直而显得生气勃勃的铁链像死蛇圈成一堆,看着仍盛着狗吃剩且有苍蝇盘旋的残饭的铁盘半身歪倒在墙脚边,无由想起葛罗斯特喊出那句话:这个广大的世界总有一天会像这样零落得只剩一堆残迹。
再无初知时般震惊。譬如狗之猝死。譬如上面那句妙言。
四
在与老雷初次见面之前,我在一家野鸡大学读大一,并且有一个女朋友。她是我初恋对象。也就是说至少有段时间,我以为我们是有过一段真挚的爱情。正如,我不知道我是否也是她的初恋对象一般,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真实感觉。如今,深究起来势必是过于无趣。
和她初识于春末,结束于秋至。春暖花开,秋至花谢。我们相处的时光刚好是一个季节,其间没有发生过值得需要一段时间去铭记的事,相当平淡。在那个躁动的夏天里,居然没有留下或许闪耀或许暗淡的回忆,这事的本身足让人惊奇。在次年秋至那天,我茫然回首,百思不得其解。是那个我只记得乳房坚挺,身材苗条,却不记得容貌的女孩本身无趣,还是那年的我比较无趣?或许大家都非无趣,只是一旦走在一起就显得相当无趣。
显然的是,那女孩以为我很无趣。这是她给我的分手理由。也是我的。这或许是我们之间最有趣的也同时是值得让人铭记的事了。因此,在经过一千零一天后,尽管我忘记她的姓名,年纪,爱好,容貌以及彼此相处那段时光发生的一切事情,还是记得那个分手理由。也许,我还会忘了分手理由,但忘不了那句话。
甚至,我怀疑将来有一天回忆起那年夏季时的情形是这样:那个季节,我很无趣。
五
秋至之后,即是07年秋天。学校里换了一批新讲师教导同学新的课目。学生一般到齐。我大部分时间是在图书馆度过的。非是找个理由不学那些枯涩艰深的课程,实际上是图书馆能提供一个让我安静听歌的环境。若非课堂上不能听歌,单是老师毫无激情的声音与枯躁的课本内容构成的课堂氛围算不了无聊。反之,无聊至极。
那年我还保存着一台2002年出产的松下随身听,04年买下的,用了近3年,除了随身听表层的银色漆皮已剥落,露出深灰色的铝合金,其余和刚买时不多样。尤其是音质,毫发无损,优美如初。随身听里面常放着一张盗版的CD碟片,收录的都是朴树的歌,如《傻子才悲伤》,《傲慢的上尉》,《且听风吟》,《远方》等等。和那女孩分手后的第二十天,是一个天气阴郁的下午,我在图书馆重读安妮宝贝的《彼岸花》,大概是吃了不太卫生的牛腩饭的关系,肚子忽地一阵如刀割的绞痛,慌忙解下耳塞合着随身听放在书的一边,匆匆忙忙赶去卫生间。五分钟出来后,我看不到随身听了。犹记得如厕前,静听着《远方》的旋律,此刻仿佛仍萦绕在耳旁。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我都在想作案者如何在这短短时间内成功作案?这里面是否存在某种必然性,抑或偶然性?感情上是倾向于前者,我奇异地希望是那个女孩作的。我们之所以能展开一段感情,也是缘于随身听。
像是这样下午。她经过我身边时,意外碰落我放在右边桌面上的随身听。然后的情景如何,至于怎样发展到床上关系,我通通都忘了,干净如镜面。反正是水道渠成。
我试途设想她如何作案,是基于何种心理,成功后该如何处置随身听。随后却是不了了之。因为没过几天,小偷已成功被抓获,从他的窝藏点还搜出一堆赃物,手机,眼镜,钱包等等,却没有我那个随身听。在警局,我夹在众多受害者之中,在一片吵吵嚷嚷的嘈杂声之中,看着他对一切供认不讳,时间,地点,手法,条理分明,清清楚楚。其中包括如何顺手牵羊拿走我的随身听,又通过怎样的途径贱卖给一个女人这样一条陈述。
委实可喜的一条信息。
随身听已转手给一个女人。
六
07年秋末的一个夜晚。我与老雷初次相识。
时至今日,我之所以跨上老雷那台九十年代经典式样的哈雷摩托,是因为少量的酒精和慌不择路的念头共同作用,还是因为老雷那句漫不经心的话,HI,伙记,上车。始终分不清。
对于我与老雷的初遇是可以进行诸多假设的,比如说.....比如说......,不胜枚举。同样的,初遇之后的选择也可以进行诸多假设。.......
不算重要的一个细节是。我赤着上身,穿着一条灰色休闲裤,没有拉紧的皮带锁扣耸拉在我胯前,手里拿着一件白色T恤和钱包,踏着旅馆双人房间配有的一双破旧而黄的胶鞋,匆匆忙忙从一家廉价的旅馆安全通道中跑出,背后传来人民同志的大喝与繁杂而焦虑的脚步声。推开铁门,迎面而来是一片深沉的夜色,以及一台泛着银白色的粼粼细光的哈雷摩托。像深海里的一条鱼。
老雷刚好启动机车,前灯的灯光刺破路前方黑暗。老雷一身打扮与我无异,多少裸着,不同的是,他先穿沙滩式色彩斑斓的短衫,所以来不及穿裤子,只穿着四角黑色内裤。不幸的是落跑时裤子遗落在床上,不幸中的大幸,他钱包与车匙是放在短衫的前袋。他同时看到差不多狼狈的我,打了个口哨,说了一句话。我有些摇晃的上了车,脑子微晕,大概酒劲开始发作。
排气管声如雷,力道强劲。车身如同一条激烈跳动的血脉,勃然有力。老雷开着哈雷,身后有我,如同骑一匹怒马,向前疾奔。
随着从我们身上呼啸而过的夜风,以及随我们飞快消退的一盏盏或亮或暗的路灯和我松开手后像一片云彩飘走的T恤。我们开始了对话。
干了没有。是像空谷中隐约回荡的声音。
只摸了身体。我不无遗憾。
一样。老雷不无愉快。末了又补上一句,一个月的准备。
我.....一个电话的功夫,不费吹灰之力。
他妈的,亏大了。可以看到老雷耸了耸肩膀。
是呀,亏了。我无由想到那个女人。那个我付了一百五十块钱,只抚摸到两遍身体的女人。姿色普通水准以上,可惜乳房厉谱下垂,身材走形,亦谈不上丰腴。但是,无论穿起衣服的速度,还是跑路的速度,与她的身材成反比,相当惊人。
一阵急刹。车竟莫名其妙撞在一堵低矮的水泥墙上。
我只觉身下一空,整个人就像个被抛起的青蛙重重摔在一片草地上,费力撑起上身,酒醒大半,茫然四顾时,赫然看到老雷昏倒在车旁,一条腿被车身压住,另一条挂在尾架上,哈雷前后两个车轮都在茫然转动。
我扶起如一匹成年马重的哈雷摩托,才发现哈雷的前轮已严重变形,如同对折成钝角的圆盒一般,再把不知生死的老雷拉到草地上。不久老雷醒了,除了右小腿有轻微擦伤外,其它完好无损。
这里是这个海滨小城惯有的小型休闲场所。植有一小片高大的常绿椰子树,树下照例有风雨侵蚀过的铁长椅。地上零散筑有假山奇石,以一条鹅黄小石铺就的小径蜿蜒串连起来。月光洒落其间,深深浅浅,漾起黄黄蒙蒙的色彩,倒像一幅有一定历史的油画。向前五十米左右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海风吹拂,漫着如水冰凉。此起彼落的潮水,散发怡人的呼唤。
我坐在草地上,望着倒映一弯如铁钩的月亮的海面,海水黄里发黑,像是倒了桶数不可计量的原油。
两分钟后,老雷看了一遍哈雷,便在我身边坐下,说,万幸,只亏了一个车轮的价钱。
今晚可亏了不少。我抽着一根烟。烟和火机是连着休闲裤穿在身上的。
老雷叨上一根,吐出一个个烟圈,说,要不,喝口啤酒。
车呢?
先扔在这呗。
于是,我和老雷去二百米远的24小时士多店买了四瓶易拉罐啤酒,再走到草坪边缘的防波堤上,坐在上面,四条腿荡在半空。
我和老雷看着黑得发紫的海面,听着潮水声,有口没一口喝着啤酒。我把空的啤酒罐,用力扔向海水里,一个小浪涌上来,把它们冲到起着大大小小泡沫的岸边。
天边浮出了鱼肚白的一线光。
我忽觉浑身充满力量,说,去海游泳?
正有此意。老雷站起来,伸个冷腰。
七
贝多芬说,音乐是人的生命。真理。推广至除他外所有人,也是真理。
八
与老雷重新见面的许多天后,我未尝不问过他何以错认我为老Qiang。
老Qiang,我也是知道的。比如说,哦,那个有名的快Qiang手。别人问我时,我经常性以此回答。对方若穷追不舍,最多是换一个形容词,哦,那个得过一次淋病的快Qiang手。若犹不死心,或许,就是加多一个例子,是我关于他的独有理解。我始终相信对于一个人认识相当程度后,总可化繁为简,可用某一二句带中性色彩的形容词的话或观点概括此人的半生或三分之一人生。当然,我过去从来没有对别人谈过,并非讳莫如深。现在,也没有。那么,让老雷谈谈对老Qiang的理解。这是我在《套》酒吧得到老雷错认我的原因中获得的。
当时吧内放着卡朋特《昨日重现》。人数也比往常少得可怜,两对年轻情侣,附近中校的学生打扮,时常作出亲热的举动,或爆出意义难明的笑声。年轻而无忧,是个美好的年华。一个孤饮的中年男子,偶尔在嘴上叨着一根烟却不点着,不多时又放回烟盒。像安妮宝贝笔下气质阴郁的男主角。失意或失恋。我和老雷照例在吧台尽头的椅子坐下。我有一口没一口呷着啤酒,思绪偶尔飘向某个夏天的平淡下午:聊王菲音乐;一部爱情电影,流行一时的但内容已忘,只记得影名;一句粗口,原因不明;三则只记得有关阿富汗战争的新闻......不无感伤。老雷盯着酒杯,久久不语,至于心里想着什么,自然无从知晓。他右手边放着一本他新买的《小王子》,中国戏剧社出版,不注明译者。亦无阅读的打算。
记不得是因什话题,而打破的沉默。其中我们倒谈到彼得.潘,兴致勃勃论证彼得.潘为何能飞翔。得出一致结论是彼得.潘,童年时体重超轻,比如说像个打满氢气的小气球。显然的是,长大后的彼得.潘,体重骤增,好比是气球下面绑了一个铅球,自无升空的可能。
然后,我们谈到老Qiang。就他的习性,性格,和几个女生发生性关系的逸事,理想等各方面,
都有过深入而细致的交谈,彼此印证。
自然,我问老雷为何错认我为老Qiang。
首先是称呼上。只有老Qiang与你称我为老雷。其二,我那时忘了你。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有关时间,天色熹明。
前两点过于浅白,后一点又过于玄虚。我摇了摇脑袋,表示不明。
有段时间,半年前吧,老Qiang那个家伙和女人做完爱后,当女人死尸般入眠时,便异常兴奋致电给我,跟我详谈女人种种妙处。因此,我将那段天色熹明时间定为老Qiang时刻。老雷的解释同样详尽。
原来我在老Qiang时刻打电话给老雷,可惜没有谈到女人。我不无遗憾想到。
九
炎热似火的下午。有新闻报道,这是建国六十一周年以来气温最高的夏季,同时以一大批在国内各地区被曝晒以致自燃的轿车和几个因长时间高空作业而晒得头晕堕楼而亡的建筑工人为证。不无惨烈。
手机上来个号码陌生的电话,我特意调低音箱的音量才接通,竟是有关一家商场商品促销大减价的消息。可恨的是无人性化的电子合成音,不然倒可与对方聊一下关于全球变暖方面的话题。
我继续上网冲浪。网络上的信息仍以无法想像的速度更新,替代,变形。若以眼球转动的速度去聚焦,永远慢上几个世代。除非人类进化出苍蝇般全方位角度的视球网络以及像神经分裂的头脑,例如说一分钟可以同时想成百件事的头脑。不过,到那时人类是否还是人类倒是个问题。QQ,MSN,仍如死水般沉寂。也并非没有关于我的信息。例如,XX游戏免费内测,请火速加入吧。类似等等。
我反复听着张国荣的《怪你过份美丽》,看着酷狗的界面,在拼命回想曾经听得如痴如醉的一首歌的歌名,有关那首歌的感觉,异乎寻常的清晰。比如说是有关仲夏时阳光以钻石般璀璨洒落郁葱的林间的感觉。总在关键的一点,就要呼之欲出时,却犹抱琵琶半遮脸。
此时,手机来了一条信息,电话号码同样陌生。我随手打开,内容如下:我想你了。
颇觉有趣。我不禁在深思,除了老雷外,我认识的所有男女性朋友之中,谁会想我。一个个吃力地回想。
过了十分钟,仍没有想到。
我却回了一条信息。内容如下:我也想你了。
就在那个炎热的下午,因为一条陌生的信息,我把过往中但凡有一面之缘且仍在脑海中不管模糊还是清晰的面孔想了一遍。且想起有关一首忘记歌词忘记歌名的歌的全部感觉。
十
某个夜,比如说百籁俱寂。我读着老雷送给我的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中的二十二节,有段内容如下:
“他们什么也不追随。”扳道工说,“他们在里面睡觉,或是在打哈欠。只有孩子们把鼻子贴在玻璃窗上往外看。”
“只有孩子们知道他们在寻找什么。”小王子说,“他们为一个布娃娃花费不少时间,这个布娃娃就成了很重要的东西,如果有人夺走他们的布娃娃,他们就哭泣......”
“他们就哭泣”委实妙不可言。
十一
随身听转手于他人之随后一段时间......是大片大片的记忆空白。仿佛是某段糟糕时段突然想起那时不太愉快的往事,便大段大段删除。但在记忆中那片灰土上,总有些残垣断埂顽强立着。主要是有关两个女人。
第一个是年约十八的非主流少女,是我在网吧上网通过玩劲舞因认识的本地女孩。在网上大概持续组团一周后。我们相约地点见面。她有着一头令人惊艳的头发,非是发质可以卖洗发水广告,功在发丝染有红黄绿三种颜色,和谐搭配,反倒有种朋克之风。至于相貌反让人记不住。身形高且瘦,只剩骨感。当晚,我们睡在一张床上。一个月后,我们对彼此熟悉如手掌的纹理,便解散组合,同时分手。她给我的理由是我们钟爱的音乐风格不同。我深以为然。
第二个是本校哲学系专业的女生。相处一段时间后,不过三周。向来是女士优先。她说我是一个死混蛋之后,从此在我生活中失踪。
我记得最后一个场景是这样的。
秋意渐浓,学校里求知路的两边梧桐树叶渐黄,偶尔飘下一二片金黄色的梧桐叶。一叶而知秋。求知路是连图书馆与教学楼的一条路。其实又分叉一头连着一座种植着品种各异的翠竹与奇树的园林,另一头是叫明礼德的男生宿舍。因此,求知路也成了许多情侣迈向关于人体的未知世界的道路。像我们。
一棵梧桐树下,我踩着梧叶,被她甩了一巴掌。我问为什么。
她说,分手吧,混蛋。
无可不可。只是在此之前,请解释为何叫我混蛋。
死混蛋。她又挥手过来。我侧身躲过去,仍不明所以,望着怒瞪我的她的眼睛,说,死在那里。
就是死混蛋。她给我确定地下个清晰的定义后,哭着跑了。一片尚有一半绿色的叶子,在我眼前缓缓飘落。
一个问题都不正面回答,给我留下两个难解的谜。此举是故意,还是无意。我不得而知。
因为她从我生活中失踪了。不可找回。
十二
混蛋都死了,为何还是混蛋?既然死了,佛曰,万事皆空。死亡皆是空的,实是彼岸。那么混蛋不是彼岸,何以死了还存在。
那个季节,有个女人说我死但仍存在。
十三
我突然对我的存在感兴趣,试途用一篇短篇小说描述出来。内容是有关一个人一天的真实经历。譬如人生存之正常必需的吃喝拉,非必需的如读书,听音乐。等等。为此有段时间,我常常计算并且如实纪录着我一天吃多少饭,喝几升水,拉几克屎,读那本书,听那首歌,耗时多少,何样感受等等,精准而疯狂。那些精准的数值,那些有关心情几何或有关音乐和书的体悟的细致文字,我当真以为能向别人传达什么,而深信只要有什么东西向别人传达,凭此我就能确确实实存在的。然而,任何人,对吃喝拉之多少,心情之几许,说白了,没有半点兴致。
太阳照常升起。人照样活着性交。思之于此,我感到自己失去存在的理由,落得顾影自怜。
短篇小说终究没有完成。
十四
在我喝够2升水后,听到了一个噩耗:她的尸体被发现在XX湖中,面目全非。
十五
有一周没有见上老雷。在这一周里,《套》酒吧生意如常,一些时刻段好得令人发指,而在另外一些时刻段鞍前马稀,寂廖如冬。在这一周里,我在《套》酒吧,把班德瑞的《微风山谷》这部专辑中所有的歌反复听上十七遍,喝了不下三打啤酒,看完《包法利夫人》,并且明白,这部小说不适合盛复读,最好是在秋末冬初。此外,我和一个女人睡了一觉,缘由是大家都喝醉了,所以,分开时,她扇给我一记耳光。
再就是酒吧主人和我聊起老雷。他在吧台内擦着酒怀,遥遥问我,他呢,貌似失踪了。
大概是。我略有失神,才说。
听说他和一个女好上了,只怕是乐不思蜀。
比前者的可能性更小。
若怀上老雷的孩子?......
这个机率显然比中LiuHeCai的机率大上一百倍。我一下子来精神。
仲夏转瞬即逝,又或是一个秋。而蝉声还没有闻过呢.....
我也没有闻过。
随后,我们各做各的。他擦酒怀,招呼客人,调酒。我听着歌,接着读包法利夫人与鲁昂初次幽会那一节。
十六
在上一个夏季,某个午后暖日,《套》酒吧内充盈着一首流行歌曲的旋律,歌名与内容,忘得差不多,感觉十分清凉,有着只在小说中的海感受到的遥远气息。我和老雷聊到蝉。当然,话题之初并不是有关蝉,而是意义一词。这一词本身十分中性化,一但前面缀着名词,感情色彩丰富得令人眼花缭乱。比如狗的意义,花的意义等等。
因此,老雷说,意义不重要,重要的是意义的主人。譬如狗至少可以填饱肚子,花可以哄女人。
这难道不是意义?至少他们在贡献着。
假如贡献等同意义,那无可厚非,只是,这有点他妈的。末了,老雷反问一句,那末,你觉得你重要,还是你的贡献重要?
你觉得呢?
都不重要。老雷双手一摊,倒干脆地说。我心诚悦服地看着老雷说,他妈的。
然后,老雷说,我倒想做件让我重要的事。比如说写篇小说。
好事。写什么呢。
性交,女人,啤酒。类似这样。我喝着啤酒与女人性交。暂时想到这一句。
喝着啤酒?
老雷双手摆出女上男下的性交姿势,说,我躺着喝啤酒,女人在上面活动。
挺有难度的。
当然。这可不像蝉边唱知了边交配那般。老雷不无感慨。
大概是有些难度的原因,时至今日,又一个夏季将逝,相当一部分雌蝉受精完毕,而我仍未看到老雷小说的初稿。
十七
最后想谈一下《套》酒吧。地点位于繁荣程度一般的商业街内,毗邻大海。铺面约有五十平方,三分之二做厅,三分之一做卫生间与酒窖。招牌就是一个挂在门口上方的铝合金做的套字,饰有霓虹灯,夜晚时,显得俗不可耐。平均客流不多。客人三教九流都有,来者不拒。由于吧内难得保持的静谧气氛,所以回头客并不多。
07年初冬我和老雷初次在《套》酒吧喝酒的那次经历并不那么愉快。中途和一名男子打了起来。原因就是我们中的之一泡了他的前女友,后来吧主加入了我们的行列,Qun殴那个无事生非的家伙。最终结果,我们赔了一笔被打得脸肿如猪头的家伙的钱后,算是和解。因是同患难过的缘由,再加上义气的吧主,尽管他事后说是那家伙让他不爽才加入的,我和老雷分外流恋在酒吧。
十八
另外,对于《套》酒吧,我和老雷比较津津乐道的是那个《套》字。都联想到避孕套。它绝妙暗示着,可以释放某种压力却不致留有后患。
十九
换季前的最后几天,在《套》酒吧,老雷与我见上面。他终于决定去异地,或许工作,或许结婚生子,或许客死异乡。对此,我不无失落。
那晚,我们喝了足够程度的啤酒,依稀记得是伴随着理查德克莱德曼的《少女的祈祷》的旋律。醒来后,我睁大眼睛看到的是自己家中熟悉的床,却无熟悉的人。想哭的时候偏流不出眼泪。每每如此。
二十
此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我没有听到过关于老雷的半点消息。人间蒸发般。《套》酒吧依旧常开。我依旧常去,和女人,或独自。我找到工作后,渐少流连在吧内,最后干脆为零,零,零。对于《套》酒吧的情况再也不了解。
听说,它关门不干了。
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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