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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富豪

侯英道 [感伤] 2010-03-28 17:19:04 星期日 晴天 查看:232 回复:2 发消息给作者
      柔柔的晚风狠狠擦过,雨过天晴我心依旧寂寞

      是否该温习那久违的初恋。19岁的我还有谁会想叫我哥哥

      突然很狼狈,远大前程无限江山娇美地让我直不起腰。那是一种彻头彻底地颓废,除了老爸老妈没有谁肯理会。

      我很想做一次阿才,白天不管跑出多远,到了晚上总能回到自己的那个小窝,有爸妈,有温暖。

      我很想,韩寒一回,再不违心地说话,再不做作地生活。我只想写真,写真实的我,写现实的生活。

      我想用我的文字证明给阿毛阿狗们看,这个世界有真,有善,有美。

      我不清楚我是怎样征服了世界,只是无意中看到每一个观众都变成了我的俘虏。我说我要成为一个亿万富豪,他们就点头哈腰心甘情愿地掏出腰包,来买我的签名售书。现场挺热闹的,热闹得我都快要忧伤了。

      我的的确确拥有繁华,拥有艳丽,拥有大红大紫,我不喜欢掩饰什么。我也是一个正常的凡人,我也有恐惧,有开心,有窃喜,有幽默,有忘形,有孩子气。我就是一个正正宗宗的凡人,只不过我更偏执,更敏感。 

      我不过是一个被女孩遗忘的发卡,总是美的。关于我的身世,我不想说太多。

      我是一个人,我总是一个人,一个人游走在教师与餐厅的小路上,一个人乘化学老师不注意时肆无忌惮地写字,一个人在晨读时沉醉在罗曼蒂克的英文里。

      高三复习的这一年,我只在想两件事。一件是当一个赫赫有名的大小作家。一件是考上北京大学后成为一个赫赫有名的超级明星级作家。胡适先生说,他知道自己会成名的。我也不得不坦言,我知道我19岁就会成名,继而就是一个亿万富豪。

      我就是这样自信,我不会撒谎。

      我侯英道,要么成为一个亿万富豪,要么不当作家。我想,非常想,小时候在两棵槐树间荡秋千时都在想,要当个赫赫有名的作家。所以我不是故意成为一个亿万富豪的,我是没办法才不得已成为一个亿万富豪的。

      我什么都没有,没有女朋友,没有铁的生锈的哥们,没有QQ号。

      我只是有一个傻乎乎的自以为是的初恋,我在作文里一直以为她小我四岁,我只能叫她女孩,而不愿叫她女生。我一直把她叫作一个女孩,而不是女生。她的名字叫赵文斐,她有非常明显的双眼皮儿。

      除了这些,我就只有回忆了。

      不愿去回忆,因为曾经甜蜜。高二那年的那个二楼走廊上的晚自习第二节课后的约会,没有初吻与拥抱,只是彼此挨得很近。没有地久天长,只是一天的相遇,此后便装作陌路人,却足以幸福我到花香鸟语的那一天。

      我是我,依旧。

      我还是敏感,还是偶尔做作地微笑

      我还是恶心,在看到前桌跟同桌说着把鸡和安连起来读的时候。

      我还是害怕,在我不确定接下来要害怕什么的时候。

      我从来没有想要改变,只是聪明地学会了在不同的场合,在面对不同的东东的时候,带上不同的面具。

      有一天,我总算摘下了面具,第一眼看到的是你的痕迹明显的双眼皮儿。

      我不是傻瓜,我也懂得没有钱,没有地位,是没有人愿嫁给你的。谁的爸妈都愿意把自己的女儿交给一个赫赫有名的,最好是一个亿万富豪来作伴。所以,我想终有一天我会娶到你的,文斐。

      我很偏执,很孤僻。

      我很懂事,很听话。

      我很容易记起我喜欢的人,或者物。因此我脑袋里总是装着你和童年。

      我常常想,要是世界上只有我俩该多好。那样你就不会只顾着你认的那些哥哥姐姐,而不管我了。你只属于我一个人独有。

      可是,亲爱的,我要告诉你,我却不是你个人独有的,我是属于更多的人的。

      我是带着文字来到这里的,我要把美的文字展示给许多人,我天生是被宠爱的。

      小时候,我以为我是爱因斯坦。因为爱因斯坦很孤独,很聪明。上完高中我不得不承认我不是爱因斯坦。人家爱叔叔二十五六岁就写出了经典论文,我到现在还是没能与数字结缘。

      值得一提的是,我19岁就发表了《我的新白娘子》,在校报上刊出后,引起哄然一片。无数个小女生们议论着想象着文章的作者是玉树临风呢还是风流倜傥呢。我自然不能辜负人家的期望,所以只好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地在她们的报上签名。

      现在想来,那种感觉,除了手腕有点酸之外,其余的地方都是甜的。我小声对自己说,小样儿,这才几千人就乐成这样。我要让全济南,全华北的少男少女们都要我签名。我要红遍全中国

      我写字不是为了成名,正如孔雀不是因为你在旁边才开屏。我只不过是想要展现给人们一个真善美的王国。

      我要是再遇到干净怡人的女孩子,我料想我指定也会心动。我是一个凡人,我说过。我也是一个七情六欲俱全的人哪。我同样会相遇,相知,相许。我照样会写281封情书给她附带上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我一样地爱上她。我又会有一段模样儿相似的爱情回忆录。惟一不一样的是,我再不能叫那是初恋了。

      溺死在回忆里是最奢侈的死法了。在读到汪国真写的要输就输给追求,要嫁就嫁给幸福时,我突然想到要死就死于回忆。人是可以靠记忆活一辈子的,是我在一本作文书里读到的。我想那个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我真想有一天能出版一本薄薄的书,名字就叫《回忆》。我把所有我爱过的以及爱过我的人或事物都用文字记录下来,留到暮年坐在别墅外的藤椅上回忆。

      我在笔记本的封面上看到了一句挺好玩的话:爱情只是传奇。我不得不佩服写这句话的作者。

      世界上最美的爱情只有两种。一种是被印在纸张上的,另一种是被锁在回忆中的。不好意思的是,我一不小心一下子拥有了两种。

      于是,我没事儿就骄傲地夸夸其谈着爱情,絮絮细语着罗曼蒂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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