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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之痕迹 [分享] 2011-11-23 21:45:45 星期三 晴天 查看:30515 回复:0 发消息给作者

深处大山的我们无疑是有着幸福快乐童年的,但是但是这样的幸福却又是间夹在城里孩子和农村孩子之间一种另类的幸福。我们无需像农村孩子那样躬耕于几亩薄田或是一畦菜土之间,但却又和他们一样向往着城里的繁华;我们也无法拥有城里孩子所能得到的那些美好梦幻,但却也或多或少能感受到城市的潮流。所以童年的我们能像农村孩子一样上山摘野果下田捉泥鳅,也有过城里孩子所经历的玩电视游戏滑旱冰。小孩子最大的爱好本就是玩,我们也乐得玩出了一个介于城里和农村孩子之间的快乐童年。

料峭春风抚走寒冬,春回大地带来的生机盎然对于小孩子来说一般是没有太大感觉的。连绵不绝的春雨反而会让我们觉得几乎要霉在家里,迥异于老师布置的作文里那些“绿叶发芽,鸟语花香,万物复苏”的景象,真正要感受到春天的勃勃生机也只能是在绵绵春雨过后的晴日。沐浴在暖阳下,突然会看到半空中不知道谁家放起了一只风筝,然后我们就会吵着要父母帮我们去弄竹子。通常父母亲是不会拒绝我们的,因为除了放风筝能带来快乐之外或许他们更看重的是让我们能有事可做-----换做现在的话来说应该叫培养动手能力。

那时候的风筝不是说放就能去放的,放之前我们还需要自己先做一件事,那就是扎风筝。所以我们会跟父母说要他们去弄竹子,而不是一只成品的风筝,那时竹子是我们看来唯一能做风筝骨架的材料。父母带回一根很长的竹条,然后我们会截成四段,三长一短的四根。接下来是最关键的一项工作-----削竹篾,风筝能否飞起来,能否在空中保持平衡就完全取决于这项工作。把竹条削成一厘米左右宽的细条,然后在竹条内面很小心的削成较薄的竹篾。不够薄的话风筝骨架会很重,难以飞起来;太薄又会固定不了风筝的外形,像得了软骨病。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整根竹条都要薄的很均匀,一端厚一端薄做出来的风筝是不好控制平衡的。所以小心的削去一层竹篾我们会用食指从竹条中间掂量一下,直到整根竹条能很平稳的放在我们那根小小的食指上,绝对算得上是个精细活。四根竹条都削好就在地上摆成一个下面一横较短的“王”字,然后在竹条的相交部位用细麻绳扎起,骨架就算完成了。这是最简单的一种风筝扎法,也是厂里小孩子自己能动手完成的,所以算是最大众化,而且我们也就叫它“王字风筝”。我曾经雄心勃勃想要独自扎一只鹰的大风筝,那肯定是能让别的玩伴惊叹不已的,甚至还画出了骨架的雏形,但是因为工艺的复杂让我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算是成为童年里的一个小遗憾。

扎好骨架就该在上面贴纸了,那时我们用的纸算是五花八门,最多的是用报纸,有不嫌麻的会把写过的作业本一张张撕下来再粘成一张大纸贴上去。老实说,要是别人都看到飞起的风筝上有不及格的分数甚至是零蛋,那也会是有点丢脸的事,所以事先把这些会出糗的分数涂掉也算是工序之一。像牛皮纸那样厚的纸肯定是淘汰的,但是比较薄的纸用胶水粘到骨架上时也很容易破,所以还是得慢工出细活。记忆最深的是那年我和弟弟一人扎了一只,母亲说要我们在风筝上面写些字,很小的时候练过一年书法,我便在自己的风筝上挥毫了个“腾飞”,然后又在弟弟的风筝上泼墨下“奔向2000”,后来拿出去放飞时我记得是被玩伴们狠狠笑话了一番的。可能在那个八十年代初期就打起了二十一世纪的主意确实会显得有些好高骛远吧。

最后要准备的就是风筝线了,我最常用的就是细麻绳,虽然很细但是足够结实,风再大也不会被吹断。拿块木板削成“工”字形就可以把线绕在木板的凹槽里面了,收放都很是方便。那时线是一定要足够长的,放得够好的话能远到用眼睛都看不到风筝,所以我都会给自己准备两块“工”字木板,一块缠绕着备用的线。

平时父母是绝对不允许我和弟弟上到楼顶去的,虽然只是三层楼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还是很高,对于这样的安全隐患父母是很重视的。但是放风筝就例外了,至少我们不会一手拿着风筝线还去跟别人在楼顶平台上追追打打。楼顶上的风很大,根本不用像在楼下还要先助跑才能把风筝放起来。让弟弟先把风筝举过头顶,然后我走开一段距离,再轻轻把风筝线对着自己扯动几下,只要在对的风向下风筝就可以飞起来了。然后一边不停的继续扯动一边慢慢的放线就可以让风筝飞得越来越高-----在我们看来这是比扎风筝要容易得多的。风筝飞高后就要开始控制着风筝在风里保持平衡了,这是需要从风筝在半空摆动的方向以及手里线的力道来判断的。上下左右的扯动加上适时的收线放线需要凭经验来决定,一个不小心就会给风筝带来灭顶之灾。我曾经把一直风筝飞起很高,就是因为没有控制好线,风筝从空中打着转急坠下来,这样掉下来的速度是我再扯线也跟不上的。一头栽下来的风筝或者挂到树顶,或者摔得支离破碎,自己的一番心血就算白费,只能重新再扎,那是很让人懊恼的事。即便再扎出来也总会觉得不如前一只那样尽如人意。所以放风筝的技巧就在于了对线的熟练收放和扯动,算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今天会有很多人把放风筝比喻成夫妻相处之道,其实也是说得简单,真正具备了这样娴熟技巧的女人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样多,所以总是能看到男人被放出去就没有再收回来的悲剧,或是从空中坠落,或是被风吹得无影无踪。

每次在楼顶放飞的肯定不止一两个风筝,跟我们隔了条马路的另一栋楼房是四层楼,但是那栋楼建的地势较我们要低,所以四楼楼顶跟我们的三层楼顶几乎算是同一高度。而且只隔着一条并不宽的马路,所以两栋楼顶之间是可以互相喊话的。那边楼顶也有放风筝的,所以互相叫战来比比谁的风筝飞得更高也就是常有的事了。除了扎风筝的手艺,控制风筝的经验,其实更多的还是比谁的线更长。彼此都是生活在一个厂,大家扎风筝,放风筝的技术都差不了太多的,所以想要飞得更高就看谁有足够长的线了。记录的最高保持者在我记忆里是那边楼上的一个高年级学生,不过如果他现在还能回想起那次创造的记录可能更多的会是无奈而并非自豪。那天下午两栋楼顶的风筝大战很是激烈,七八只“王字风筝”在半空里,谁也不遑多让。那高年级的男同学算是更胜一筹,风筝飞得很高,我们算是追不上了。于是在对面楼顶其他人的欢呼雀跃下,他还是不住的放线,直到风筝在高空中变成了一个小黑点,甚至在阳光里还隐约难见,日头渐渐偏西了他还在放着。当楼顶上的人渐渐散去,回家吃饭写作业时,他才开始收线。风筝飞得最高是够让人自豪的,但是飞得太高要收回来却也是要为这份自豪付出代价的。而他所付出的代价是在我吃过晚饭做了一会儿习题,天已经完全黑下来后才看到。对面楼顶上他茕茕独立,还在不停的把线往“工字木块”上绕,要把风筝收回来,不知道算不算是高处不胜寒。作为输了的小孩子来说,那时我的确也是小有一点幸灾乐祸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这件事算是给我曾留下很深的印象。最后他是否把风筝收回来我是不清楚了,为了做这个风筝,为了准备这么长的线,他该是颇费心血的,当他终于有一天能如愿以偿的飞到最高之后,原来也还是要再付出不小的代价,而当初那份放风筝的快乐在他孤独一人站在黑中的楼顶时应该是感受不到了的吧。

说实话,那时在大山里生活没有什么不习惯的地方,如果非要说不习惯,每年却也会有两次,而这种不习惯都是拜一个叫窦星元的人所赐。不过,他不是个坏人,甚至还可以算得上是中国提出低碳节能的第一人。就是他提出了被全国实施了六年的夏令时制度,每年四月第一个星期天的凌晨两点将时间向后调快一小时,直到九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天两点再调回来。八六年是实施的第一年,所以例外从五月四日才开始。平白无故本来早上五点还可以酣睡,钟表上的时间却显示六点要准备起床上学了;本来应该还是下午五点,可以继续在外面玩上一会儿,但是母亲却看着手表说六点要回家吃饭了;本来星期六晚上八点,小孩子还劲头十足的想看电视,父亲却指着闹钟说九点该上床睡觉了-----这一切都是让我觉得很扫兴的事。我那时就搞不懂“时间”这玩意到底惹谁了,都说时间像流水,一去不复返,却偏偏还这样被人调来调去。我当然不知道这样的夏令时实施一年,据说就能节约七亿多度电,占到了全国照明电量的百分之八。可惜这个低碳节能的方案最终还是在九二年寿终正寝,虽然不用再折腾“时间”了,但是在这个比从前更重视能源匮乏,环保先行的年代为什么没有人再去提及就不得而知了。

那时,当父母亲拿着闹钟手表开始把时间往后调一小时的时候,就意味着夏天该到了。虽然对这样人为的改变时间有所不满,但是我们更愿意往好的方面去想。因为,夏天才是让我们最开心的季节。

现在的“宅”算是时尚之一,但是那时我们是万万不甘心“宅得屋里”的,而烈日当空正好给了我们“不宅”的理由。要知道,那时小孩子的乐趣十有八九都是在家外面的地方。

厂里很多人家都用小小的花盆在阳台上种花弄草,也算是大家对精神生活的一种追求,在这点上我们更偏向城里人。父亲也是喜欢摆弄这些花草的,尤其是一盆茉莉花,素雅玲珑而质朴,之所以到现在都喜欢并不仅仅是因为那首脍炙人口歌曲。陪衬那盆茉莉的是好几盆太阳花。这些花就不是刻意去种的了,按父亲的话说,这是一种很贱的花,随随便便往哪一扔,只要有点水就可以活,而且很快就能生出一片。父亲这样说是不无道理的,阳台上的太阳花凋谢后会有个很小的花苞,里面满是更小的黑粒,那就是种子。有些种子掉进了阳台外面的水泥缝里,每天傍晚父亲给花浇水时,有水顺着阳台外壁渗进缝中,然后就有太阳花从那水泥缝里生长了出来,而且开出的花娇艳不输给花盆里的,很是顽强。太阳花开在烈日炎炎的季节,这个时间还有一种草也生长得正旺盛,我们都称之为太阳草,究竟什么学名不知道了,光突突的一根三棱形的长茎,顶上向四周生出一根根红色的小分支。掐下那段三棱的草茎我们喜欢两个人各持一端,然后从草茎两端撕开来,当撕得快接近时,两个人撕的方向就变成垂直,这样就可以撕出一个方形来。然后把它挂在旁边一个太阳能够照到的地方,在我们看来明天就一定又会是个太阳天。夏日的天气当然很多会是晴朗,无意间也成全了我们祈祷晴天的意愿。如果突然遇到一天的雷雨交加,我们就会觉得肯定有谁把太阳草撕断了。

之所以喜欢夏天,除了因为有个长达两月的暑假,还很重要的一点是晚上也可以找到我们的乐园。这个“乐园”无论在今天的大人还是小孩看来都肯定不能算是乐园的,即便是曾经把它当做乐园的我们现在回想起来也是如此,时过境迁,今天的夏夜也可以找到这样的地方,但是肯定已经看不到在那里找寻快乐的身影。

夏夜,灯光球场边的路灯下,各种夜行的飞虫横行肆虐,这样的地方在今天看来肯定是不能算什么乐园的,躲还来不及。但是这里曾经就是给我们带来过很多欢笑的地方。蝙蝠,飞蛾,蟑螂,蜈蚣,蚊蝇,还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爬虫在路灯下“撒野”的时候,我们也会是要来凑热闹的,而且毫不惧怕那些恶心的家伙。因为在它们中间,有一种家伙是我们所喜欢的。

那时电视上放过一部木偶片,根据蒲松龄《聊斋志异》里的《促织》改编而来。有个县官喜欢斗蛐蛐,养了一只常胜将军,秀才的儿子不小心将县官视为宝贝的常胜将军放跑了。一家人倍受县衙的折磨下,秀才的儿子跳井从此昏迷不醒。当秀才为儿子,也为捉回常胜将军一筹莫展时,突然一只小蛐蛐自己跳进了笼中,似乎要秀才把自己拿去交差。县官对小蛐蛐不屑一顾,但是它最后连公鸡都斗赢了,从此县官无比珍爱。后来小蛐蛐自己从笼里跑了出来,县官召集衙役四处寻找,甚至掘地三尺。最后不但一无所获,县衙的柱子还倒塌下来将万恶的县官给压死了。秀才的儿子也苏醒过来,告诉父亲自己变成小蛐蛐去报了仇。好人好报,坏人遭殃算是那时绝大多数电视片的固定模式。

而我们在路灯下所找寻的也就是蛐蛐。夏夜里到处都可以听到蛐蛐的悦耳鸣叫,它们经常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就依靠着强有力的后腿蹦到了路灯下,几个小孩子会一起扑过去,看谁下手更快。受惊的其他飞虫如鸟兽散,下手更快的除了活的蛐蛐,还常常会在地上拍死那些动作慢了的倒霉飞虫。只要蛐蛐还是活的就好,扔进随身带的罐头瓶,把沾着昆虫尸体浆血的小手随意往身上一擦又开始到处找下一只。我们也曾试过把两只蛐蛐放在一起,但是它们怎么也不会像电视上看到的那样斗得死去活来。母亲说这些都是灶蛐蛐,是不会斗架的,斗架的蛐蛐只能到山上去抓。那时是不敢晚上去山上的,到处漆黑一片,伸手连五指都看不见,更别说蛐蛐了。逮回家的蛐蛐一般过个夜就基本全挂了,甚至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就非要逮了带回去。反正第二天晚上又会拿着罐头瓶去路灯下,好在蛐蛐是农业害虫,就当是为民除害了吧。

暑假的夏夜我和弟弟是可以晚睡的,跟现在守着电视不一样,很多夜晚父亲会把家里的凉席搬到楼顶上,然后一家人在凉席上乘凉。那凉席就像一张长条形的单人床床,只不过都是用竹子做成。益阳地区的竹制品经久耐用,至今口碑都很好,那只凉席在家里也用了很多年,直到后来搬迁才扔弃,父亲还很是舍不得。一家人在凉席上,或躺或坐,母亲手里拿着蒲扇为我们拍打蚊虫,父亲会切上几片西瓜来给大家消暑,然后一家人谈天说地直到深夜。若干年后,每当说起“家和万事兴”这句话,当中的“家和”总会让我想起当年夏夜里的这一幕,家的温馨和谐在我看来不外如此。躺在凉席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满天星斗,那时是可以看见银河的,而且在学校上的自然课让我会饶有兴趣的去判定银河外的那些星各是几等星。后来长大去海南时,从湛江坐晚上的船过海,看见甲板上有人躺着,于是也走过去找个地方躺了下来,满天的星星还有银河在阔别很多年以后突然乍现,很让我有惊艳和重逢的感觉,任同伴再三催促我也不愿再回到船舱里去。

一家人乘凉时记忆里聊得最多的是那部叫《乌龙山剿匪记》的电视剧,为了追这部电视一家人是很久都没有乘凉了的。而之所以一直在乘凉时被我们所津津乐道也是因为这部电视的结局。虽然最终也属于“好人胜利,坏人遭殃”一类,但是小分队只剩下何山一个人活下来还是让看惯“好人不死”的我们唏嘘不已。东北虎,田秀姑,田大榜,钻山豹自然也长久的成为了一家人的谈资,也就是在那时候让我开始觉得皆大欢喜的结局虽然更让人喜闻乐见,但是让人唏嘘慨叹不已的才能堪称经典。至今我都对留下遗憾的美情有独钟,或许就如人们所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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