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认为轰轰烈烈的爱过一次就足够了的时候,幼稚的脚步就开始向我靠近。什么是爱情?它不是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也不是莽撞少年的缠绵与誓言。而是彼此会心的一笑就能触摸到对方的心灵。那么谁能告诉我,它如何去轰轰烈烈?梁山伯与祝英台?还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都想冲破世俗的羁绊,比翼双飞,但是完美与现实的对比往往是痴情的生命与灵魂。他们这就是所谓的轰轰烈烈吗?不,我很重要,我的生命不只属于我一个人,所以我不必再去追寻那海天相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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