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敲击键盘,总不比看着那些深蓝色的墨水被笔尖辗转的写出来得痛快,亦或许键盘敲出的字眼比笔要美丽的多。
我所念的故事章节多半被安置于浅黄色的纸张上,会有那么一小部分在手机的草稿里静默着,只是从未曾真正在网络上写过。
至于那些你们看到的,只不过原原本本的是笔记本的附件,也大多都不是我自己亲手打上去的罢了。
在键盘上敲字令我感觉疏离。
忘了事隔多久,这样的习惯源于一个男子。
从未给他过任一份矫情做作的信笺,便是这样,也不曾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
和他所有的故事都不曾被电子化过。
信封,纸张,字。
他说,那些键盘打出的文字令他寂寥不安,我也不曾否决过。
于是我们之间除了在学校的匆匆几眼外便只能依赖那些同样浅黄色的信笺。
他给我讲过那个女子。
那个他对她曾允下海誓山盟的女子。
那个他深爱的女子。
可即便如此,死神从不被他们感动。
她还是决绝的离开了他。白血病。
我们相拥而泣。
问到他是否后悔认识那个女子又亲眼目睹她的离开,他摇头。
“我们都曾面对伤害,对友情,对亲情,对爱情,那些伤终究会结成疤或被时间湮灭,或被时间掀开,而当何时自己能坦然面对甚至可以叙述给他人听时,便从不后悔与伤害背后的那个人相识。”
和他一起两年,拥有着成堆的信笺。
信笺上不曾粘有邮票,不曾写有地址,只有寥寥几笔彼此的名字,然后托人塞进彼此门口的邮箱,黄昏放学后取出,拆开,读信,回信,再取出……
直到有一天。
他告诉我抱歉,他不能陪伴我走完人生。
家族病史令他的身体衰弱,疼痛,压抑。
在他给我的最后一封信的结尾淡淡的写到:
如果可以,我多想陪你一起老去,你写的字是我最爱的字体,敌过一切的美丽。
我希望你能在没有我的国度里,不会放弃用文字在故事里唱歌。
直至今日,你还是我最爱的那个男子。
置于记忆深处不离不弃的终归是你永恒不变的眉宇。
陌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