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我:受欲望支配,举行享乐原则一切行为以自己的利益为根本目的。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对武侠小说的一次大颠覆,这场颠覆成就了中国文化的“精灵”——韦小宝。
韦小宝左脚踏在官府,右脚踏在江湖。他具有一身特殊的生存本领,溜须拍马屁,见风使舵,阿谀奉承,巧舌如簧,无所不用其极。而正是这个丧失自尊人格的小流氓竟能在朝廷、天地会、神龙教等各组织面前逢凶化吉,战无不胜,所向披靡,是很能说明一些中国人的共通性的,同时也是中国文化的反思与反讽。
韦小宝的一切行事均是以自己的利益为第一满足目标,而他内心的满足无非是金钱与女人,身上仅仅保留了侠的一点点义气,而且他的义气也是以不触犯自己的利益为前提条件的。他并不具备武侠小说所提倡的侠义精神,更没有理想英雄的光环,他是一个拼凑起来的人物,从出生到性格都是中国文化的混合体,是一个支离破碎的“我”,所追求的仅仅是人的本能欲望。
我们可以说,韦小宝的“我”是最底层的,是作为人生的保证,与精神、境界等毫不相关,这与前文所提到的“自我”有本质的区别:韦小宝可以抛弃一切尊严,压制住自己所有的个性来换取本能欲望的满足,这对于杨过和令狐冲而言,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自我”是以独立人格为基石,以个性张扬为表现,以实现自我理想为目标的,如果抛开这一切,“自我”就不存在了,“自我”也就不称为“自我”了;而作为“本我”的韦小宝毫无顾忌的将自尊人格踩在脚底,精神境界极度萎缩,降低到了冰点,甚至有“奴性”的影子。
但是,恰恰是这样的“本我”才是浸润在中国文化中的中国人的灵魂形象。
这一路写来,可以看出金庸对“我”的定位的思考:超我——>自我——>无我——>本我 。郭靖对应的是传统的侠的概念;杨过、令狐冲的身上则更注入了五四个性解放的精神;到石破天这里,受到了佛学的影响,有大慈大悲的胸怀;最后,由韦小宝彻底抛弃了武侠小说理想的色彩,还给人本来的面目。
生命是一段永不停息的河流,自钱塘江发轫的金庸小说已经吸引了无数倾听生命之歌的同道者,我很高兴成为其中的一员,仅以这篇文章与众多热爱金庸小说的朋友共同分享。
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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