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的声音是xixisusu的,带了一点傻。时而被夹在腋下跟随季节流转,时而被流浪之犬衔在嘴里漫行,四处寻它的主人。
我想我永远也不能根治在最狂放的颠峰联想死亡的宿疾,美,再上一层,除了死亡没有别的路可以收容,可以转化,可以延展。这也是为什么在平凡的世间,我害怕遇到可以偕我同登高崖的人之故;以我之力,自然可以独游,但遇到同质者,我会比他更快感受终极性格正在我的体内醒转,储存能量,踏出脚步,伺机要在一切的峰顶玉石俱焚,琉璃与琉璃俱碎。
我低头走着,深深觉得自己正在解体……
末世都市的脚是带尖刀的,我被冷漠的现实踹得浑身痛楚,凡我信仰过的爱、情义与公理如雪色桐花,死在人来人往的路上。
在旷远的人世坐标,我们必须匍匐多远,才能穿越干燥的沙漠,寻到一棵愿意绿着的小树,宿一宿倦了的心?
黑暗是好的。
因为在黑暗里我们会忘记伪饰,任凭囚禁我们的现实如山坍倒,而精装在身上的故事亦一张张漂软、断裂。时间与空间的主权重新交到我们手上,用来返回童提找寻丢失的那只猫,用来独自追忆远逝的恋人,用来摘除总是粘在眼角的泪,用来迷走到天涯海角。
不快了是天生的,一种很昂贵的天赋,可以用来侦测爱情的纯度。同理,情感愈纯粹,愈容易对应到深沉的不快乐。
生命中有些时刻是无法归类的,最好也不要归类,以免破坏那份自由、微喜。是的,那些时刻相对与牢笼似的轨道而言,是那么飘然、轻盈,像散步时候风吹草帽的帽带,也像半夜不寐时,突然看到一只小蝴蝶在床边飞绕,不属于梦亦不属于清醒。
迷走他日(即春水煎茶)抄
迷走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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