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在城市里的一个普通中学里就读,因为早恋而被学校记过一次。本以为真心喜欢我的那个男朋友却背叛我,和一个我们彼此都认识的女孩子在外租房子住。知道后我觉得非常难过再也不愿上学,不愿意见到他。父亲为了我的前途而把我转到了另一个县区学校.
在哪里我认识了一大伙的朋友我学会了抽烟、飙车、打架、卖白粉,也放纵自已的感情,同时和几个追我的人拍拖。读了一年的书,又因为打架而被学校劝退。
这次父亲没有再为我联系学校流着泪问我:“你到底想怎么样?”我的答案是出门打工。父亲又拜托姑姑在深圳找了份文员的工作给我做,并匆忙地送我上路。
两年后我回到了家乡发现以前的朋友们都变了,有的吸毒;有的去了别的地方做三陪女。曾经发誓说一生爱我的“男朋友”因为抢劫而被刑三年。
我庆幸我有个好父亲也为我以前所做的事感到羞愧!
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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