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委书记因受贿被法院判决,他在法庭上供述:“他在我办公室里谈完事后放下5万元就走,如果我追出去拒收,很有可能伤害了我们县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万一导致项目夭折,我岂不是成了人民的罪人。”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话在一定程度上是发自肺腑的,他受贿可能确实是为了避免伤害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个别官员不仅考虑到民营企业家的利润,更关注其精神世界,如此体贴人心?
则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民营企业家为什么那么贱?非要把钱送出去? 这个群体自诩为社会的精英,2004年修宪法时更将其定义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根据李宗吾的《厚黑学》,成功的重要前提是“脸皮要厚”。 但民营企业家的脸皮如此之薄,自尊心如此之脆弱,行贿被拒绝则自尊心受伤害------我很怀疑你们过去是怎么成功的?
精英们面对KTV小姐时,包二奶时脸皮都不薄,唯独面对某些政府官员时变得腼腆且易受伤害? 谁之过?
还有,官员说自己受贿是为了避免伤害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 或许企业家行贿也是为了不伤害官员的自尊心吧,因为某些官员的自尊心其实比企业家更脆弱,更易受伤。
柏杨说过,“过分强调面子是用傲慢来弥补自卑 ” 笔者认为改成这样更恰当:“ 面子是用傲慢和虚荣来掩饰自卑”。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如果某些官员不接受民营企业家的贿赂,他们就有自卑感;如果企业家不行贿,那这些官员更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