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无罪”这个题目好像大了点儿,呵呵。打开网页想写点什么,就想到了昨天发生的事情,于是就用了这个标题。
昨天是周六,不用去实验室,我就带了几本书到图书馆去上自习。学习氛围很不错,学了一上午效果也很好。吃完午饭接着去图书馆,看了会儿书就想到该给臭臭打个电话,问问他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好一点。走出阅览室到楼梯口准备打电话,不好意思就撞到了一对情侣在Kiss,赶紧转身就走,又上了一层,又听到一男一女在谈话,转了半天也没找到打电话的地方。最后只得站在一个不经常用的电梯旁边跟臭臭讲了会儿话。
讲完电话回到阅览室,发现正对面来了一对情侣,从他们看的书可以知道是大一的学生。俩人一坐下就开始吃吃喝喝,女生还不时发发脾气,男生楼着她哄了半天,刚哄好,女生就开始抢男生的笔记本看,两人拉拉扯扯动静很大,我中途瞅了他们几眼,两人一点都不甩我,该干嘛干嘛,大有“你受不了就走”的驾驶,本来我正有点饿,还真想去吃点东西,现在看着两人这样,我还真就不走了。唉,现在的年轻人,真的无话可说了。
谈恋爱嘛,本来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本人也正在进行中)。本来属于两个人的小甜蜜又何必拿出来让大家一块儿分享呢?我一直都觉得图书馆是个很神圣的地方,况且我们学校的新图书馆条件又是这么的好,能坐在图书馆里看书是一件很值得享受的事情。可是当你的对面坐着这么一对情侣的时候,还谈什么享受啊,那是分享着别人的爱情而自己受罪。如果连图书馆都成了谈恋爱的地方,那大学校园还有什么地方可去呢?
恋爱本无罪,那又何必拿来让别人受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