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算是一见钟情吗?”我问。
“不。”他答。
当我还在失望,那头又传来讯息:“是一Chat钟情吧!”
在网络上看到这样的讨论主题“认识多久算一见钟情”时,我将双眼从屏幕移开,转头看看窗外,回忆起这段纪录。
从我的房间望出去,正好可以看见飞机缓缓地上升,飞往遥远的、遥远的地方。
想到他,我心一紧,几乎无法呼吸。
我的iMac。
总是这样称呼他可爱的昵称。第一次跟他在网络上聊天之后,他就给了我他的Icq号码,还记得当时谈的是:“蓝莓的蓝色(Blueberry)、草莓的红(Strawberry)、桔子的橙(Tangerine)、葡萄的紫(Grape)、莱母的绿(Lime),你猜我是哪种颜色?”
“彩色。”我的指尖在键盘上敲出这两个字。
“hahahahaha^^...宾果!!”我仿佛听见了爽朗的笑声。
于是在我的梦境里出现了一台彩色的iMac,我一按CD-ROM就弹撒出点点光彩,照亮我幽黯的世界,就像在夜里滑向星空的飞机,小小窗户里透出梦想。
整个过程说来简单,对我来说却宛若惊心动魄的冒险,常常在右手食指用力那一瞬间,心脏也跟着暂停。在我眼前这小小的屏幕,每天都启程着巨大宽阔的旅行,航向我不知道的地方。
iMac常常被派到国外开会,可爱的是当他出差时,就改用iBook这个昵称。
“e在人在e离人离,我e人一体啊!”有一次他这样说。
于是我常常望着飞机上小小的灯光,想象我的iMac正在上头变身成讲外国话的iBook。
他说他其实不喜欢出国开会,但是每回身在国外写e-mail给我的时候,他的双脚却好象为不曾出国的我踩上了令人向往的异国土地,连眼里看见的事物都新鲜起来。
当我读着他简短的信,就油然感谢起Intel、Apple、IBM、比尔盖兹和MIT的媒体实验室等等,任何我所晓得跟眼前这屏幕有关的单位和人,虽然我根本搞不懂这些人到底做了些什么了不得的事儿。
但是穿越这在夜里闪着光的小光块,我遇见世界,我遇见我的iMac。
如果不是透过文字,我们对彼此来说大概不会变的这么重要。
我是从小就喜欢看书和胡乱写东西的人,用文字表达自己对我来说要比用语言容易太多了,每个网友都说我一定是个幽默风趣又活泼的女孩,而我在讨论区贴上的文章总有不少人响应,给了孤独的我许多难言的温暖。
而iMac,他说当他发现当个优秀的好学生,竟然让人失去生命中最珍贵的事物时,他已经变成一个忙碌而且毫无机会认识知心朋友的工作狂了。他说他本人满无聊的,不像在网上那么好玩,在他的生活里面只剩下和工作有关的人,反而透过计算机,他遇见了人性。
我想,可能在遇到感觉对的人时,大家都会变的比较有吸引力吧,虽然在日常生活的我其实也很闷,甚至连看钟楼怪人卡通录像带都哭得唏哩哗啦,因为我觉得我深深了解那种隔离。
直到我拥有了属于我的帐号,人们群聚来到这小小房间,填满原本巨大的孤寂。
iMac和我要过照片,我传给他唯一一张扫成图档的照片,那是我刚刚从小女生变成少女时的半身照,或许是角度好吧,拍得很日本偶像,他说好漂亮。
在我生日之前,他说要送一台iMac给我,但我拒绝了,并不是担心资料兼容的问题或是让他破费,而是我不想让他知道我住在哪里。
梅格莱恩跟汤姆汉克演的“电子情书”毕竟是电影呀,虽然我并没有什么死对头,但我很清楚虚拟世界和现实之间的差别在哪里。美好的故事往往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当它发生了,通常会有坏事跟着来。
连网聚我都从来不参加了,怎么会愿意答应iMac的邀约呢?能够维持像现在这样的关系,我已经感激得都快哭出来了。
之所以一Chat钟情,是因为我晓得我们不可能一见钟情。就像“美丽人生”只是一部日剧一样,就让iMac只是个昵称,留在我眼前的方格里吧。毕竟谁都知道,木村拓哉永远都不会走出屏幕,来推动什么人的轮椅啊。
我望向窗外,又一架飞机升向天际,那微微光点逐渐化成我永远都无法触及的遥远。
一Chat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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