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吉安9月10日电(通讯员 王华)谎称能帮忙上军校,诈骗他人钱财。经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仲珏华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
2013年9月底,仲珏华一家到罗某家找其妻李某看花(民间迷信的一种)。闲聊中,被告人仲珏华得知罗某有一个儿子大学毕业后在部队服役,且罗某的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儿子考军校。被告人仲珏华得知情况后,便产生骗钱的想法。于是被告人仲珏华便称认识江西省军区司令员老婆,其可以帮忙将其儿子罗某调回南昌并安排上军校。2013年10月1日,罗某将20万元“活动经费”汇入被告人仲珏华提供的邮政储蓄银行帐户,次日被告人仲珏华将钱款悉数取出。被告人仲珏华收到汇款后既没有帮忙将罗某的儿子调回南昌,也未安排其上军校,经费亦未退还被害人,且手机一直处于停机状态,无法联系。罗某发现受骗上当,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将仲珏华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仲珏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其有“关系”安排被害人之子上军校的事实,骗取其“活动经费”20万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