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一个有趣的事情了,不过作者写的实在是好,麻木是注定的,胳膊绝对拧不过大腿。
刘洪波:举报阜新官员淫乱会不会成为新失望
作者:刘洪波
一起举报事件,正在变成舆论和网络焦点。这就是辽宁阜新市海洲区人大代表上官宏祥举报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洋聚众吸毒淫乱的事件。
阜新市政法委书记刘宝兴称,阜新市公安局调查了,举报“纯属造谣”。被举报人于洋却表示,自己并未接受调查。这样的表示,实在是陷他的同事兼上级刘宝兴书记于尴尬境地。刘宝兴书记还对媒体发表言论,称上官宏祥是肝癌晚期病人,是孤注一掷想诽谤于洋。这种推理看起来不错,但上官宏祥否认自己是肝癌晚期病人,不知刘宝兴书记对此有何感想。
现在,有消息称举报已由阜新市委书记直接过问,阜新市纪委牵头,市公安局配合,重新调查。远避北京的举报人对阜新调查组未予见面,并明白表示对阜新市的调查缺乏信任。我不知道按照官级,于洋疑案是否需要由辽宁省派出调查组。考虑到政法委官员与当地司法系统的日常关系,举报由当地负责调查,不能不说确实难以服众。
最新消息,又有知情人向媒体提供于洋的女儿读高中时就拥有几十只LV、香奈儿手袋和卡地亚珠宝的报料。报料只是报料,真相仍待调查,何况于洋的女儿是否生活奢华,与于洋是否聚众吸毒并胁迫淫乱,不是一回事。
这真的是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洋的危机时刻。阜新市政法委书记刘宝兴对《新京报》表示为副手于洋担保 “负责”。呵呵,这保担的。
刚刚看到报道,说河北武安县那个离职当夜签了几百份调令的教育局局长冯云生,据知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此前,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检察院提请对冯云生刑事拘留,《邯郸日报》10月底就报道过的。这不是追究他签调令,签调令只是违反纪律,上不了刑事追究的档次。但我记得,武安县委9月底还在说“没有发现”冯局长有权钱交易问题。
从举报于洋一事,想到冯局长的事情,是想说为一个官员“担保”是多么危险。一个官员担保另一个官员,哪怕是上司兼朋友,也不合乎“ 组织原则”,尤其是很容易成笑柄。所以我们现在听得多的是“发现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而不是什么“他有问题,我负责”。好多官员,都曾“没有发现问题”的,但稍一查,只要是真查,问题就出来了,例如南京江宁的周久耕局长。
另外,举报是否会成为又一种无法寄希望的事情?说“又一种”,是因为有不少希望都落为失望,例如“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慢慢地就解决不了问题。举报呢,要实名,匿名的不办,线索不具体不办,上官宏祥这个举报,倒是实名又具体,不是线索,而且据称有不少证据,办不办?至少,在传上网之前,这些材料已寄至各级各相关部门,但没有回音。这才弄到网上,回音总算是有了一点,但谁来办,有没有公信力,问题还大着咧。
在网络上公开举报,正开始变成一种新的被寄予希望的权利实现形式。这一方面表明公开的力量,另一方面也表明正规而内部的程序实在是令人遗憾。但网络上公开举报,容易被治诽谤,容易被追捕而且“跨省”,所以风险也不小。而且,现在大家还有兴趣“回应关切”。如果这样的事情多了,则关切可能降低,回应关切的兴趣也可能降低,那样就变成公开的“你说你的,我没听到”,“不怕开水烫”了,就什么幻想都走到了头。
这就像转圈拉磨的驴子眼前还晃着一根胡萝卜。如果胡萝卜都懒得挂一下了,转圈拉磨的念想也就没了。人们有过很多种希望,举报似乎是最新的一种,听说每开一个举报热线,都能被打爆呢。但寄望能维持多长时间呢?
我知道,举报实在不应被抬举到很重要的位置,良好的制度在于预防权力胡为而非胡为后举报治之。不过权力未得到良好制约,也只好是举报治之了。如果权力没有制约,而举报也不被认真对待,那会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