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可以不再見誰。可是,為什麼到頭來還是會想見到對方呢? 那不過是我們放不低的執著。
執著有時候甚至超過了愛。是如此執著地不想放手,是如此執著地想再見一面,直到一天,連這份執著也失去了。
誰都知道這樣的執著沒什麼好,可是,人不一定只會做一些對自己好的事。是因為愛所以執著?還是因為執著所以愛?也許已經不想再去深究,只是很執著地跟自己說:「是不見你也可以,但我還是想再見你!」
見到了,便又從頭開始執著。下一次鬧分手的時候,你又會跟自己說:「為什麼要見呢?一直不見的話,是可以不見的啊!」
不見不見還是要再見,這份執著到底是甜的還是累人的?
我现在才知道 我不见你也是可以的 我们不会在有以前那种感觉 相信你也是也样 因为我相信时间可以化淡那种感觉希望你也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