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神奇的书。
当时想赶个时髦,冲着历史上最没有争议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而去。其实到现在我也没能记住这个家族是姓什么,这些主角都是什么名字,甚至连任何一个配角的名字也没记下。看完这本小说之后还得去搜索一个族谱来参考,最终也没能搞清楚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一个300多页的书整的跟《红楼梦》这么个大巨著一样的要看人物关系图才行,后来听朋友介绍说这个人物最多的数《卡拉马佐夫兄弟》,什么时候买本来虐待自己吧。
但是,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让我能够在三个晚上时间看完,梦里面一直在那考虑着小说里面各种各样的场景。我是个容易虎头蛇尾而且是个文学修养无限接近于零的人,看过的中长篇小说用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上一个着迷的还得是在08年的《围城》。
这是被称为开创了魔幻写实主义的写法,这是一种用轻描淡写的方式来说出一种你可能以前一直认为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场景,然后让你看完觉得这是多么平常的事情的确是能够发生的,一个能够让你分不清什么是魔幻什么是现实。《盗梦空间》里面小李子告诉那个小姑娘说造梦千万不能用现实的场景来,只能截取其中的一小个细节来拼凑出新的场景,不然你会分不清什么是现实什么是梦境。《百年》就是把这整个颠倒着来做的吧,这让我想起《让子弹飞》的那些情节,看似荒谬却又总是有可能,又如《大话西游》的那种无厘头,这是一种能够把你带入到其中,让你把其中的某个情节与自己现实经历过的融合在一起,然后魔幻在你大脑里面成为了现实,现实也能够成为魔幻。很多的书是必须有自己的某些经历亲身体会过后才能体会的,才能让你大彻大悟的,就如《老子》这样的奇书,我也可以去买一本过来膜拜,可能也可以去把它背诵下来当做炫耀的资本,但是能够真正理解里面的内容,恐怕我这点经历还是太嫩了。
这书一本关于孤独的书,这种孤独,不是《鲁宾逊漂流记》那样的一个人一个岛的孤独,也不是那种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单身的孤独,这是一种留着这个家族血液中的一种孤独的气质。他可以是带领这一伙年轻人到一个全新的地方开创一个新的村庄新的世界,有着爱他的老婆,有着儿子女儿,有着别人的尊敬,却又会为了某个奇怪的事情整天躲在屋子里面研究,可以为了寻找想要通到哪个地方的某条不知道的也没有走过的路一个人去寻找,可以说着没有人听得懂的话,整天在一颗大树底下哪里也不去,自言自语。他可以聚集一批人闹革命,能够把革命做到跟整个政府军对峙,能够让无数的女人到军队中去跟他结合为了取得优秀的种子,却突然之间放弃革命,整天躲在小屋子里面铸小金鱼,然后让人卖掉小金鱼,把换回来的黄金继续融合继续铸小金鱼。他可以有50多个儿子却又在很快时间内只剩下一个,自己却还是在那个屋子里面铸金鱼。他可以为了追求一个美女独自转遍半个地球,找个那个没有任何地址的美女的家,结婚后却长期住在情妇的家里,他可以呼朋唤友,连夜连周连月的开着party,却又要落到靠卖彩票造假赚钱养家。他可以翻山越岭为了寻找到海上的路,可以引进一条火车路穿过村庄,引进各种各样的新奇事物,最后还是在屋子里面破解着那个没有人看懂的语言。还有那个从小就一直被关在屋子里面的,见到的人是那么少,连自己身份都不知道的。还有那个勤劳贤惠善良支撑着整个家的坚强女人,那个小loli结婚后就变得成熟好教养的家庭主妇的女人,那个吃泥土的女人,那个把自己关在一个大楼里几十年从不出门的女人,那个全世界最美的女人却把自己认为是小孩子还不习惯穿衣服的最后化身成为蝴蝶消失在天空中的女人,那个从小接受贵族教育一切事情按照教条来的女人,那个最摩登的接受最高级教育的却返回那个落后村子不走的女人。那个究竟活了多少岁死了又活过来多少次的最后究竟是不是还活着的那个吉普赛人。一个一个的人物,一件一件的事情。
《暗黑骑士》里面小丑说过一句:有些狗看到有些车开过,就会拼命的追上去,即使真正追上了,它们也不知道追上了该干什么。
大学的时候有段时间很喜欢下载各种各样的资料,影像的,文字的,下载了却又不看,而是继续下载,从想要往大脑里面灌东西变成了享受重复下载动作的快感。还有一段时间总是在那不断重复重复的重装系统。
一个人要做到真正的随心所欲,不被社会、环境一切的束缚,就得先学会孤独。我是做不到随心所欲的了。总会有太多的放不下,只能尽量的去均衡保持那样的平衡。
有个书评:最好的小说是给你提出问题,你来寻找答案。我想加一句是还能让你沉醉在寻找答案的乐趣中。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虽然我没看过这书,但这书能够成为这么伟大的书,也许是这种寻找答案的原因吧。对我来说电影也是如此,能够让我看了一遍一遍来追求电影中的线索电影里面的前后呼应,诺兰的《暗黑骑士》《盗梦空间》,姜文的《让子弹飞》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享受。
这是一本道德观念强的人绝对不能看的书。至于颜色的内容应该是比《挪威的森林》少的吧,看美洲历史的话也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