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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价、小产权房和市场化的关系思考

沈科 [深情] 2013-03-26 18:50:38 星期二 晴天 查看:124 回复:0 发消息给作者

市场化的定义,简单讲就是放松管制,市场主体利用价格杠杆自由配置资源,实现效率最优,理想情况下,市场化的结果是形成买卖双方总体都最满意的价格,最有效率的配置资源,实现效用的最大满足。而这,显然不符合我们对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常识体验。

政府把高房价的责任推给开发商,仿佛高房价是市场化的结果,而事实可能恰恰相反。

由于中国政府垄断一级土地供应,房地产的市场化先天不足,每到群众意见大时,就来一堆拍脑袋的干预政策,结果是进一步损失市场效率,成本最终转移给消费者,带来的必然是报复性的反弹。

真实的市场很精彩,我们可以找出一个恰当的标尺来衡量市场化的条件下,房价的理论水平应该是多少——这把尺子就是小产权房。

因为相比之下,只有相对自由建设、自由出售、无过度投机的小产权房才体现了地域住房需求的基本面。

我获得的数据是,北京小产权房的价格只有同区域正规商品房的40-50%,即便条件最好、位置最优的小产权房价才刚刚破万!

这可以说明两个问题:

 1、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导致土地供应量几乎没有价格弹性。由此引发供应不足、过度投机等问题叠加到房地产市场上,总效应等价于加征100%的税收,我们面对的实际是房产的“垄断价格”。

中国的房价不是生产成本加利润那么简单,而是在理论房价之上又加了重重一笔垄断价格和税收。

结合土地财政占各地政府收入的60-70%的现实,买房等于超额纳税。

2、放开一级土地供应,或小产权合法化、以实现大小产权市场的并轨融通,北京的房价完全有条件实现顿时腰斩。

中国房地产问题不在市场化、而恰是因为市场化不足,政府干预太多。因此房价问题不可能因为更多的政府干预而下降。

在上述问题实质解决之前,房地产价格调控只能过过嘴瘾,不可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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