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应自上而下进行
最近有两个问题广受关注,一是裸体做官问题,一是官员财产公示问题。无论是按各项干部管理规定,还是按一般做人常识,这两个问题都不该成为问题。也都是必须立即解决并且很好解决的问题。
首先,对裸体做官问题,应该这么认识:作为一名中国官员,至少应该热爱自己的国家,并且教育自己的家人一起热爱这个国家。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人民怎么能相信你全心全意带领大家建设好这个国家呢?第二,你既然要做官员,就必须对中国的未来充满信心。如何体现这一点呢?那就是让你的家人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发奋图强,致力于建设我们美好的国家。你说你对中国的未来有信心,却把自己的家人搞到了国外,这是很滑稽的。第三,按正常收入,官员们的薪水都不是太高,把一家人运动到国外定居,不是三俩小钱就能搞定的,你那钱是从哪来的?现在,你把你的家人都搞到了国外,再说你爱国,再说你对中国的未来抱有坚定的信心,再说你是个两袖清风的好官,谁能相信呢?一个得不到群众信任的人,显然不适合再呆在官位上。要不把你的家人接回来,要不就立即请辞现任官职,难道这点要求还有什么过分的吗?
而财产公开问题,应该更不成为问题。公仆拿多少收入,连主人都不知道,这不又是滑天下之大稽吗?可我们目前面对的是什么现实呢?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就有人提出这个问题,到1994年被列入立法计划,再到今天的一事无成。好在面对全国人民的一片呼声,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中纪委的报告可谓说到了点子上,但没有说明具体操作手段。就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来说,我们做了也不止一年两年了,效果如何?不容乐观。每年都将表一发,自己一填,然后交给组织就再也没有人过问。你究竟填了些什么,我不得而知;我有没有隐瞒,你何曾知道。大家都是官员,谁管谁呢?只要组织不问,就你好我好,大家都是例行公事,交差了之。于是乎,年年都合格,年年都清白,完全一个走过场。从来没有听说有哪一级、哪一个官员是因为填报个人事项而发现贪污受贿被揪出来的,更没有听说哪一个官员因填报不实而丢官的!可这些年官员腐败案件却是“精彩纷呈”。
一个很好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年填报,为什么却没有因填报而发现腐败,原因在哪里?很明显,就是报告对上不对下,官员只是向上级“组织”报告,而不是向真正的主人报告。向上报,就可以瞒报,少报。我不报,你不究,大家都相安无事,谁得罪谁呢?有媒体统计,说在某些地区,公布官员财产,遭到97%的官员的抵制。这个数字很特别,因为始终没人知道官员中的腐败面到底是多大,如果抵制财产公示的面的确是97%的话,那腐败面就不会比此数少到哪里去。很简单的一句话:没腐败,你身上的那件“外套”为啥不敢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