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去了汉口订班服。搞定了班服之后,就和小红(素男生)一起去逛沃尔玛。在进沃尔玛之前和进了沃尔玛以及出了沃尔玛之后,偶们瞥见了不少MV。致使偶大发感叹:天下MM介么多,可惜就是木有偶们的!
去沃尔玛最大的收获是淘了一条9.9大洋的沙滩裤,6.9大洋的QQ CD盒以及一只可爱又好吃的烧鸡。那烧鸡看起来真是美味啊!本来是想随便找个地方偷偷地肯之,但深思熟虑后,深觉不妥,因为此举不仅破坏了武汉大学的名声,也有失偶们两位SG社会主义好少年的光辉形象。于是,偶和小红立马奔出沃尔玛,寻觅一个可以肯烧鸡的处所。
终于,经过我们踏破铁鞋般的寻寻觅觅,一家深掩于乱巷中的面馆夺目而出。叫了一碗拉面和一晚凉皮,偶们驻上小凳,人手一只小烧鸡,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啃鸡行动。那味道,完全对得起“烧鸡”这两个字,不,简直是光宗耀祖啊!btw,那家面馆还真有特色,一碗拉面做出来可以拥有面粉,白开水,盐巴,大葱等等的混合味道。(注意,是混合味道,而不是混为一体的味道)不过还好我有烧鸡。
传说,红七公酷爱烧鸡。木有烧鸡,也许就木有降龙十八掌,木有降龙十八掌,宋朝就不会死那么多的武林高手(虽然死的都是些败类),如果那些武林败类不死,金人也许就不会在汉人的土地上猖獗(败类也是爱国的),木有金人就不会有腐败的清政府在列强的枪口下瑟瑟发抖,洋鬼子不搜刮中国,我们的农业依然会大大地发展,多多的鸡也就会被养,那样多多的烧鸡也会等待着被我们吃掉,hiahia~
转入正题,烧鸡很好吃,从小红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当时是,小红扯起烧鸡一条可爱的小腿,锐如钢刀的大牙呼啸闪过,伴着猥亵的笑容和激动的表情,开始撕扯着小鸡的肉体。不大一会,小鸡的四肢就已经深深埋入了小红的大胃。估计是觉得不过瘾,已经饿的饥不择食的小红双手开动,刹那。。。。。。此处隐去若干血腥片断。
。。。。。。
当时的情景至今在我的脑海挥洒不去,偶已没有任何心思继续下面的文字了。我可爱又可怜的小烧鸡,虽然你已经离我们远去,虽然我们在沃尔玛烧鸡店只有一面之缘,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的,希望你在小红的肚子里能够安详。阿门~
注:以上内容属于小狼所有,大多是当时场景的写照。如果有部分内容损害了某些同学的高达威猛,文质彬彬的光辉形象的话,当事人可以在一个月内向梅园五舍138寝室提起诉讼。逾期不提诉者,视为自动放弃。
小狼办公室宣
小狼于公元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七日二十三点零六分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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