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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在一起(偶尔持续更新)

范洪莉 [无奈] 2013-03-01 15:31:40 星期五 晴天 查看:169 回复:0 发消息给作者

结束开始的那段间隙
这次回乡,我二十岁了。
这样的开头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回忆闰土的那篇《故乡》的开头,初二时候写作文曾沿用过一次,语文老师教导我说不用那样刻意模仿,但年轻的我还是坚持认为这种模仿是必要的,并且在我的文章里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现在想想,除了感叹鲁迅先生文字功底如此之高,以至于让一个抄袭者都沾沾自喜之外,还有当时的我是多么的年轻。
时值七、八年之后,尽管已经离开了神圣的象牙塔,再次引用这个开头,只是想说明,我还依然年轻。
虽然毕业前的散伙饭、集体照、每个人丰富且矛盾的面部表情等等都做足了分离的暗示,但我还是后知后觉地直到在家躺了几天后,才忽然在脑袋里蹦出一个念头:我和我亲爱的同学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生活在一起了。能有这种想法,说实话,我是始料未及的,以前我一直是把大量的情感浪费在了许多多余的地方,多数在别人感伤的时候,我无动于衷,这次良心的发泄让我得到两个结论:一是自己并非无药可救;二就是家里的生活太安逸,让我闲得发慌。
刚刚回家的时候,我每天就是吃饭睡觉,空闲的时候看着村子旁边新建的中国移动信号发射塔发呆,这无疑是我们村最宏伟的建筑,连上了年纪的老邻居王老太太都没事的时候发出感叹:真高啊!你看人上去看着就跟小燕似的。我不知道村里人是否知道艾菲尔铁塔,假如知道,我认为他们也会觉得那塔和我们村的这个比起来,也就不过如此了。
我并不是十分钟爱这塔,只是周围实在没有可供我消遣的东西,毕业前我丢了手机和mp3,一下仿佛回到了远古时代,这样完全没有选择时,也就指望它能够给我带来一点乐趣了,好在它还十分争气地建在了我们村的正西边,每当夕阳西下时,它就恰到好处地融入黄昏,和太阳的余辉交相互应,让我看着心里不乐呵都不行。当然,这些也是分人的,当我对宝哥说起这些时,宝哥适时地表现出了一种与他实际年龄相违背的沧桑与厚重的嗓音:“那东西据说有辐射的。”先不说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就是自从听完宝哥对我说过的话之后,我就总感觉睡觉不塌实,早晨起来头晕晕的,终于有一天忍不住问老爸是不是辐射给辐的,老爸惊诧地看着我说:“那东西才刚建好,电路还没通呢。”从此我的病不治自愈,每天醒来都非常精神。
七月末的一个晚上,宝哥和小庆说带我到附近小镇吃东西,我沉闷已久的心一下变得豁然开朗,实际上我是一个很会制造假象的人,沉默寡言的我看起来好象很文弱,但实际上我的心很狂野,相对来讲,我更喜欢同像宝哥和小庆他们这样的街头小混混来往。我欣喜地选择坐宝哥的摩托一路狂奔去小镇,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错误的,小庆虽然外表张扬,但骑车还是很沉稳的,宝哥属于那种外表文静,但骑车很粗犷的人,只要一上路,我戴着眼镜,眼泪却还是哗哗地流。还没有走出二里地,宝哥就停车向后跑,我问怎么了,宝哥骂骂咧咧地说:“妈的,档杆又掉了。”
我们到小镇,然后坐在路边十分钟才等到小庆,小庆擦了一把汗问:“你们咋那快啊?”
他们领我去的地方,在小镇东边的一个广场,白天这里是菜市场,晚间小商小贩就坐地摆摊瞬间把这里变成了市。我们找了个地方坐下,要了点东西,我穿着学校毕业前发的T恤,在这种场合下我是可以挺胸抬头的吃东西的,因为至少还是挂着这里人一直认为的很神圣的大学的头衔。小庆肚子向外腆着,夹着个包,很有老板的架式,一边咧着嘴啃着鸡膀子,一边说:“宝子,咱就是在这混的,现在不能说混的好,但也还行,黑白两道的人只要一提咱小庆的名,他就没有敢说不认识的,今儿吃完了,要是不想回去,就在这住了,世纪王朝,小镇五星级酒店,咱啥时候去都行,一个钱不用花,就是好使。”说着抄起啤酒,仰头咕嘟咕嘟地喝了一大口。宝哥倒是一下回到了他以往的文静,边吃边恩恩地答应着。
这时候过来一个胖女人在我旁边坐下,笑嘻嘻地冲着小庆说:“哎呀,这不是小庆嘛!都好长时间没见你了,正找你呢,有点事,没想在这见到了。”“哦,文嫂啊,啥事啊?给我打个电话就行了呗。吃了没?一起吃点吧。”“不吃了不吃了,想让你找几个人,打个女的。”“找几个啊?十个够吗?”“不用不用,三五个就行,主要是吓唬吓唬,不用太狠。”“行,找到了给你电话吧。”“好,那你们就先吃着,事办成后我安排你啊。”“您客气啥,有事说句话就行了,那我吃着就不送了啊。”胖女人起身走了,我忽然间一下开始极其崇拜小庆,真他妈的牛x,想打谁就打谁。这时有一个邪恶的念头浮出我的脑海:其实做小混混,挺好。
小庆的手机响起的时候,我眼睁睁地看着这混蛋从兜里掏出三个手机,一时间我懵了,小庆什么时候变成有钱人了?掏出一个手机正常,两个手机是黑社会的,掏出三个?然后忽然想起小庆是卖二手手机的,打完电话宝哥问谁啊?小庆说前一段时间搭的一个女的,宝哥笑嘻嘻地说叫出来啊,瞧瞧。小庆然后马上发短信,我此时发现我也非常期望见到她,一直以来,我都是很没有女人缘的那种,上大学前发誓要找一个,可脑袋里一直有个很差的直觉,宣布学号那天尤其强烈,发到手果然发现,是11号,就这样四年后我还是孑然一身,生活得很平淡,也索然无味。所以一个二十多岁但还没有接触异性的大小伙子,在这种场合对一个陌生女人出现的向往是可想而知的,尽管她名义上是别人的女朋友
但结果很是令人失望,不来。
我觉得这时候,作为一个有前途的小混混,就应该立刻打个电话,叫出一、二百人,冲到女人家里,把她挟持出来。或者限时她多久出来,要不就拎着菜刀砍了她们全家,或者别的什么过激的行为。果然,小庆开始打电话,我一下变得热血沸腾起来,当然,我这种热血沸腾是出于想看热闹的热血沸腾,如果真出事,我肯定是第一个抢过摩托车开溜的。
然而结果更是令我失望,小庆极其温柔地问人家怎么声音变了?是不是感冒了?要多休息,吃饭了没?要不要买点送过去?我这时的感觉就是:****!是不是男人?还小混混呢!
打完电话宝哥问小庆怎么想结婚啊?小庆不屑地说:“就玩玩,玩完就甩。”这句话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萦绕在我的脑袋里,思考再三我都觉得很假,同时也认识到小混混也是人,也有爱情
我们快吃完的时候,天刮起风,阴了,我们起身离开,我选择坐了小庆的摩托,在出夜市大门的时候,小庆遇到两个朋友,打招呼时指了指我说:“北京大学毕业的,领着吃点东西。”这时我们周围一圈扭大秧歌的,我们就大摇大摆地在他们中间闲聊,我也没有及时更正小庆是“北京的大学”,不是“北京大学”,只是在走的时候刻意把身子扭到了一边,没有让他们看到我背后T恤上的校名。
事实是坐小庆的摩托更是痛苦,实在太慢了,坐上去直打哈欠,真想一脚把他踹下去,然后自己来。就这样,我们走了二十里夜路到家时,已是凌晨两点,正碰上宝哥一觉醒来方便,看见我们极其惊诧的问:“你们不睡觉,还干啥去啊?”
在家里呆了一个多月之后,老爸终于发现我早已经成年了,每天在家里对着个白吃饭的,怎么都不是滋味。一天早上很早时候,天黑黑的,老爸拎着一袋子东西上了客车,下午才回来,吃晚饭时和我说一个月后上班,让我准备准备。我答应一声,也没有再多问什么。
上班是早晚的事,我也很是期待。在我来说,只要是无所事事且兜里没钱的时间一长,我就会心,我自认为这是一种责任心,让我一刻不对国家和老爸老妈做点贡献就心中有愧。但矛盾的是,国家和老爸老妈培养了我20多年,并且在这以后的20多年中,我可能还是不会对国家和老爸老妈有什么直接的交代,这于我又是很大的打击。就这样每天我都要飘忽几下,然后及时地压抑自己,让我总是表情麻木,内心激烈斗争。
在我最后的这一点前不搭后不靠的空闲时间里,我和宝哥和小庆他们混在了一起。宝哥和小庆都比我大两岁,都没有结婚,这种情况,在这样一个偏远落后的小乡村,相对于我这种在上学时没有找到女朋友的,处境更是悲惨。宝哥每天早晨准时穿着拖鞋,骑上摩托车狂奔去小镇,在一家食杂店送货,每个月的工资只够我们三个出去吃两顿饭的,但是宝哥生活得很乐观,每天笑嘻嘻地跑来跑去,我宣布加入他们行列的那天,宝哥送了我条项链,这条链子的功用就在于戴上它让我感觉自己流氓了许多。小庆则是在小镇一个大商场的一楼租了个柜台卖二手手机,这些年来,他也因此对本村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就是为村子里叔叔大爷们基本配齐了手机,当然,价格是另一说的。单靠无偿为村里人修理手机这点说,就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了小庆作为一个小混混的仁义。
我每天跟着他们,说说笑笑打发时间,等待天黑,然后去蓝天大酒店旁边一个可以住宿的小店吃麻辣烫,小庆号称这个店是小镇五星级店,我怎么听都觉得这名号很耳熟,多年以后的一个下午,我再次路过这个小店,发现店旁边一块小黑板上用粉笔歪歪扭扭的写着几个大字:世纪王朝。
生活其实很公平,不会总让你那么无休无止的无聊着,有天晚上吃饭时,宝哥说想打一个人,小庆忙问怎么了?宝哥说那小子的女朋友很漂亮,看着不舒服。很显然,有这个想法的人是最找扁的。但宝哥和小庆他们,是决不会浪费一次像这样显示我们是小混混的机会的。小庆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小子很幸运啊,能赶上这样的大场面,最近治安太好,我们想除暴安良都不行。
小庆看起来很胖,但实际上是很壮,肱二头肌比我的腿都粗,这种身材对于从事小混混这一职业多少是有点优势的,但小学时候的小庆却聪明得不得了,一度被村里大叔大婶们称为神童,可上初中头一天,小庆就拿片刀砍断了同学半根手指,小庆他爸赔了人家一大笔钱,为了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小庆他爸做了一个老伯自认为很明智的决定,没等学校开口,强行让小庆辍学。伯父的意思就是只要不上学,干什么都行,然后小庆就选择做了小混混。当我无法找到共通点,把读书和小混混两种职业联系在一起时,我只能认为小庆这是一种男子汉不成功、便成仁的热血行为。
那天中午,艳阳高照,晴空万里,处处表现出小镇的安定与和谐,我们三个站在德比商场的墙脚,等那小子出来,据宝哥一上午的探查得知,他们就在里边买衣服,小庆惊讶地看着宝哥:“怎么?那女的也在啊?我是不会在女人面前打人的,有失我的身份。”宝哥看都没看小庆:“你又成讲究人了,行,我自己来,打不过你再上前制止好了吧。庆,那小子出来了!”我扭头看过去,一男一女说说笑笑地从商场门口走出来,那女孩一米七几的个子,白色短袖衬衫,酱色大方格迷你裙,白色旅游鞋,高高的白色袜桩包住了半根小腿,一条蓝色半透明长棍状项链,头发歪歪地梳起扎在了一边,怎么看都那么精神。过分的魅力让我完全忽略了旁边那位男同胞。
没有办法,我是那种见异思迁的典型,假如没有一个女人死死的拴住我,我必然会见到一个喜欢一个,这也许就是我长时间没有生活伴侣的原因,老天是开眼的,到现在给我这样一个结果,一个教训,一种报应。我一直这么想。
当我还沉浸在满眼春色的时候,当宝哥从后边慢慢靠近那两人的时候,小庆像疯了似的冲上去,拍了拍那男的肩膀,这位倒霉的年轻人当时可能还以为,这一转身会见到久违的同学、朋友或者红颜知己之类的什么人,没想到小庆话都没说就是一拳,那位同学两脚被打离地,身子倒摔了出去,倒在地上。小庆手指擦了下嘴唇,像没事人一样,转身向我和宝哥走来。
我们本就是过来打架的,但刚刚那一幕还是让我的心跳快了好多,从小到大,由于身体条件不允许,我很少有过多的肢体动作,何况是打架。小庆刚刚那一拳我真怕打出什么事来,但心里还是矛盾地希望打出什么事来,假如战争与我无关,我就根本不会拥护和平。
小庆刚走出两步,就听那位美女在后边大喊:“猪头庆你给我站住,你为什么打人?”
作为一个理科生,从这句话,可以看出:美女是认识小庆的,并且从称呼可以看出关系还不一般,面对刚才那一幕,虽然恐惧、气愤加埋怨,但言语中明显还夹杂着一些喜悦的矛盾感情。到此,我的心已经恢复了平静,我知道,接下来的戏是好是坏,全看小庆的反应了。
我不知道小庆就是传说中的高手,还是傻。站在那喊:“我打人?我还想杀人呢!你这算什么?脚踩两只船啊。你要找别的男人你就直说,我他妈不干那些赖皮赖脸的事,就是真找不着媳妇,咱也能乐乐呵呵过一辈子。”
其实小庆挺帅的,虽然小混混的出身多少有点影响,但理论上在别地儿讲找不着媳妇是不太可能的,但在我们这块儿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帅哥的地儿就难说了,你要是勤勤恳恳,本本分分地活上一辈子,找不着媳妇那并不是什么难事。这种事实说明我们这的人重男轻女的思想很严重,而且阴错阳差的是大家生男孩的几率很高。
这时美女很平静地说了句话:“他是我哥。”
小庆还是很腼腆的,遇到这种情况只是在那瞪着眼睛傻站着,这时我觉得我是发扬了比较人性的一面,对这两位说是不是得把她哥扶起来?然后大家恍然大悟。
鼻子打出血了,倒下的时候脚被地上的什么东西划坏了,我扶着进医护室的时候,他还没有怎么清醒,拉着我的胳膊大声嚷嚷:“姐,我绝不放过这小子,看我好了怎么收拾他,哎?姐,你胸部怎么忽然苗条了?”我看看他,回头看看站在门外说话的小庆和他姐,空出来的右手猛地掐了下他腋下,“我放家了。”
医生边检查伤口边说:“鼻子洗洗就行了,脚上得缝五针左右,一针十块,麻醉一针50。”“麻醉针不用打了,不容易好,大热天再发炎就麻烦了。”我说。“那怎么行?”医生明显对这笔买卖不满意。我急忙补充说:“我们缝十针,针脚小点,还有那个血清打两针。”医生乐呵呵地点头应允。
她哥一把拉过我,“姐,我怕疼。”“这都是为了你好,你要死个轰轰烈烈也行,你说你要是因为这个不明不白地挂了,多屈啊,乖啊。”我脱开我的胳膊,在一阵猪一般的嚎叫声中,我走出医务室。丫的!你姐的便宜你也想占。
看来小庆解释得不错,正和那女孩子打情骂俏,看我出来,才勉强收敛,小庆忙走过来问怎么样?我说没事,就缝几针,一会医生弄好会叫你们,没看见宝哥,我问小庆他哪去了。小庆忽然间变了个脸,“宝哥是谁?”
我无精打采地自己回家,倒不是因为不耻小庆这种有奶就是娘的德行,也不是嫉妒小庆他们两人的美好,只是忽然间对自己处境如此凄凉有一点感伤。
几天后我们吃麻辣烫的时候,小庆还耿耿于怀,说宝哥不仁义,惹得自己误伤了小舅子,我说你行了吧,你要早打这一拳,豆菲早跟你了,小庆嘻嘻笑个不停。
我能如此器重这个女人,给她一个这样的名字,我是觉得这个女人以后还会有戏。其实取名字很麻烦,大多数像我这样的人,写点东西娱乐娱乐自己的,都是费尽脑汁想出些莫名其妙的没人叫的名字,单看这一点,就不能称的上家的,更崩提大家,因为但凡作家啊、大家啊什么的,都是用些通俗平凡的名字,我们称之为贴近生活,像书的封面也是如此,花里胡梢的那种都是小孩子的玩意,我们称之为青春小说什么的,真正作家、大家的东西封面都很单纯。又扯远了。
豆菲家是倒卖煤炭生意的,在小镇勉强属于富裕的,在外人眼里属于那种并不富裕但要装作富裕的人。我觉得她是个天才,因为我发现认识她之后,她有一种能力,能让我看她一次比一次看着恶心。天才这个词我是不常用的,因为有一次在一个公众场合我说我相信大家都是天才后,有个人马上站起来说我不认为谁是天才,要靠什么后天努力啊一堆话。我当时真实的感受就是:去你妈的,谁真说你是天才了,不知道那叫夸张啊。
但这件事之后,我知道我不能总是夸张的活着,尽管我很喜欢。
我们偶遇小庆女朋友这件事对宝哥的影响很大,主要原因就是在于宝哥不平衡,自己看上的女人是别人的老婆,宝哥很难接受,所以那天我们带着豆菲她哥去医院时,宝哥独自跑去爽了一把,依他自己的说法就是随便喝了几杯,不过第二天我发现宝哥的摩托车多了几处明显的划痕,我对此没有任何意见,只是对我们这个月得节省点,少出去happy一次有些惋惜。
但我还是认为宝哥算是个男人,主动辞掉了食杂店的工作,开始自己创业,在小镇的一所高中旁边开了一个小店卖麻辣烫,虽然已经7月份了,但还有高二、高三的学生在上课,而且北方的天气即使是在盛夏,坐在个太阳照不到的地方也很凉快,所以小店每到学生休息的时候,人还是很多。
关于小店的名字,宝哥和小庆一直在“四川麻辣烫”和“正宗四川麻辣烫”之间徘徊,后来问到我的意见时,我说不如我们叫“天下一家”吧,宝哥和小庆欣然同意,同时称赞我这种把麻辣烫做到天下只有一家的商业抱负,但对于这种赞扬我很低落,没想到这么有奉献性的名字会让他们想得这样私利,当然我也很愧疚,就是似乎这名字已经预示了小店日后惨淡的命运。
我跑过来和宝哥一起住,对此宝哥能很爽快地接受我,是因为他说我可以在他无聊的时候陪他打发时间,不过我觉得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我可以给他当小工,让他暂时不用花钱再雇别人。小庆也常过来,偶尔也在小店住,自从上次那件事后,小庆每天早上都要出去跑步,因为他不知道从哪听到的说运动有利于荷尔蒙分泌,恋爱要从运动开始,这样的后果是每天早上小店都要早早地迎来它的第一个光顾者——小庆,也是唯一一个吃了不给钱的,弄得宝哥每天都是垂头丧气,但又无可奈何的接受这个开门黑。
很早时候宝哥会去早市买菜,我可以睡到7点半,高中旁边有个幼儿园,每天早上准时在7点半左右响起“两只老虎”、“拔萝卜”之类的儿歌。偶尔我会因为这个产生错觉,想起学校教学楼旁边的幼儿园,一觉醒来,第一反应不是洗漱和做饭,而是以为自己上自习或者上课睡觉又睡过了,赶快背起包找食堂或者宿舍楼,然后忽然一下惊醒,全身虚脱。
这说明我是如此怀念大学生活,但同时矛盾的是不知道自己在怀念大学里的什么。
后来有一天,宝哥突然问我:范儿,谁天天早上用大喇叭放流行歌曲啊?
宝哥应该算是很人性的小贩,把装麻辣烫的小筐弄得很大,要一份够两个人吃的,刚刚开业,我们小店就开始人满为患,宝哥垂手顿足,恨当初为什么不租个大点的地方呢?但很快宝哥就发现,一周下来我们只是净赚了二十元,好在宝哥还是固执的认为:这是个很好的开始。
小庆现在的心情应该是迫不及待的,小店开张几天后的一个早上,小庆吃完麻辣烫忽然对我们宣布他要结婚,我和宝哥对此毫无兴趣,我们都属于那种无论发生什么都表情单一、目光呆滞,除了发生类似忽然天上掉下个媳妇的美事时才会眼睛一亮的势利小人。
不过很快我们就为我们的无动于衷付出了代价,不知道是小庆认为我们还没有理解他说要结婚的意思,还是豆菲认为宣布结婚后大家就成了一家人了,反正从此小店就又多了一位白吃白喝的主儿,而且更加令人发指的是豆菲极其漠视我和宝哥的存在,来了吃完擦擦嘴就走,比到自己家都仗义。对此尽管我们表现出相当愤慨的情绪,小庆还是笑嘻嘻地说这样的女孩子才叫人放心,人家是大家闺秀,到你小店吃顿饭就是很大的恩赐了,怎么能跟你们随便说话呢?多伤风雅。
其实我和宝哥也就是对着小庆发泄下自己不满的情绪,早就知道没有结果,但对于小庆的解释,我从中明白了所谓大家闺秀就是吃饭不给钱的流氓这一道理,感到万分欣慰。
这也让我想到了我的非正式女友A,A是个可以拿着钱去烧火做饭的富家子弟,当然,我这种不恰当的形容并非是为了说明她的慷慨,只是简单的说明她很有钱,有钱和慷慨是两码事。由于这种家庭背景,她很是看不起我这种为了几毛钱和卖蔬菜的大妈磨嘴皮子十几分钟的小市民形象,然而就是这位大姐,从没有送过我任何东西,从没有请我吃过一顿饭,哪怕是一个煎饼果子,只有一次我们从车站打车回学校,下车我发现钱不够了,这位大姐才勉强从兜里掏出两块钱。于是很快我们便分开了,我不想忽然有一天自己为了一个女人要上街乞讨或者卖血为生。所以当我听见豆菲冷言冷语的数落小庆如何如何无能,赚得没有别人多,长得没有比人帅,小庆还是奴颜婢膝时,我是有点鄙夷小庆这种行为而无限崇拜自己曾经当断则断的英雄行为的,但仔细想想又放弃了这种想法,毕竟我们表面的情况还是不同的,小庆已经过了过分挑剔的时候,能有个女人跟着一起混日子,就应该很满足了。
这又让我想起上星期去买衣服,一整天挑来挑去,这个不喜欢,那个看不上,眼看天要黑了,人也累了,胡乱地买了件就回去了,然后就莫名其妙地越看那件衣服越顺眼。
也许我们并不爱她,只是我们这一辈子需要一个女人。
(题外话:忽然间我发现虽然我已经刻意多使用了很多逗号,但还是存在很多很长很长的句子,在此建议大家阅读时可以适当休息一下,同时对能够忍受这种痛苦并且认真阅读下来的各位同学,表示诚挚的谢意。)
小庆开始有模有样的计划买房和装修,并没有太大指望这场婚姻能给小庆带来多大改变,但我们还是不得不承认他现在安静了很多,再不像从前那样随便裸着上身,坐在小店门前抽烟骂人以至于直接影响到我们店的生意,或者喝点酒谁也不放在眼里,对着个电线杆子就拳打脚踢,现在的小庆只是偶尔难以遏制的本性让他忽然间会目露凶光外,其余时间都表现出一种极其高尚的道德情操。我很难理解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小庆是如何做到的,是本来小庆就
是一个小混混的赝品,还是真像人们所说的好和坏就在一念间。
很快小庆也搬到了小店住,总跑来跑去的麻烦,而且有这样一个可以白吃白喝白住的地方,也算是很仙了,一开始对此我还是很高兴的,因为毕竟人多了热闹,我也从内心里渴望小庆他们飘逸的夜生活。事实也如我所愿,每天晚上小庆都带点熟菜回来,我们一起喝点酒热身之后,就跑去歌厅喊几嗓子,当我扯着嗓子连自己都不知道喊的是什么时,我忽然间想到了上学时候晨读的情景,一片嘈杂声中,完全可以无所顾忌的胡喊,或者说是宣泄,由此爱上晨读和唱K,因为它们可以为我平淡的生活增添一丝快乐。
但几天后小庆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显现出来了,每天我们唱歌吃饭回来,倒头熟睡时,豆菲就一遍一遍地打电话过来,小庆一遍一遍地把手机扔给宝哥告诉说睡着了,喝多了,难受,不起来,宝哥一遍一遍的解释,然后最终都会以宝哥关机,骂上一句“她妈的,听不懂人说话啊”结束,第二天早上起来我们都睡眼朦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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