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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人生

明之痕迹 [闲逸] 2012-08-06 00:07:15 星期一 查看:648 回复:0 发消息给作者
      很多年前,我一直是很信奉自己发现的一条所谓真理的------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真正的天才,一个发明了纸,一个发明了酒。每每说这句话话的时候都是在觥筹交错之间,至于到底该算胡言语,还是酒后吐真言也只能见仁见智了。不过既然是在喝酒时所说,权当拍拍杜康的马屁也未尝不可。
  文质彬彬,斯文儒雅,我这一副貌似忠良的样子一直以来是颇具欺骗性的,几乎每次与我同桌之人不会相信我会是好酒之人,而从骨子里来说我又确实算得上贪杯的。这点,与我相交多年的酒友承,用他的话说,算是看着我一路从酒坛中泡过来。推杯换盏时,他绝对算是我众多“狐朋狗友”中唯一能等我停杯,他也就不再喝的一个。作为同道中人,他的酒量好过我,跟他碰杯最大的好处就是每每能让我喝到尽兴。当我喝不下的时候他也会停杯,绝不会灌我,在我看来这算是酒品之一。要知道,在被酒精侵袭了主宰人思想的头脑后还能做到有品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所以除了在女朋友面前,“酒精考验”的他没有发生过“乱性”之类的绯闻。至于究竟是有品还是专一,打着酒嗝的他也会大舌头说不出个所以然。和他在醉酒后闹过的一个笑话一直以来都被朋友们所津津乐道。两个人喝掉了两件啤酒,这算是我在啤酒界的最高纪录,至今未能再突破。当我只想着找个枕头时,他竟突发奇想要我煮咖啡醒酒。既然想醒酒又何必要喝这么多呢-----这不是关键,关键在于他喝不到咖啡我也别想睡。我只能一步一踉跄的拿来壶和速溶咖啡,然后发现没有了开水。接来满满一壶自来水的他要我烧水,到处翻遍后,我找到了唯一能点上火的东西-----一根蜡烛。当时的我们绝对不是酒醉心明的,因为没有“心明”的人会在一只咖啡壶下点一根蜡烛去烧水,然后醉眼迷离的大眼瞪小眼盯着这根蜡烛直到天亮。朋友们说我们是发酒疯,这样的疯应该无伤大雅。
  酒能壮胆算是比我发现的那条“真理”显得更真的。因为我们都敢对酒当歌了,我所说的“当歌”不是在KTV里几杯黄汤下肚后的鬼哭狼嚎,而是在大马路上。姑且不论几个醉鬼各自骑着自行车,后面还载着女朋友算不算是酒后驾驶兼超载,但是接下来的至少也违反了城市噪音管理条例。因为深城市的马路上忽然传来响彻夜空且五音不全的BEYOND的歌时是有可能让人彻夜难眠的。而这种旁若无人的对月高歌带给我们的却是比乱性更能兴奋的快感。幸运的是,那时城市高楼的阳台上没有了花盆,无需担心会有“灭顶之灾”。
  醉酒后的人生百态,发疯,壮胆不算全部,我也“娘们”过。喝的时候可是丝毫不“娘们”的,因为刚失恋的我需要借酒浇愁;而工作的不顺更为喝醉多找到一个借口。理由一多,这酒喝起来也就多了。借酒浇愁愁更愁的道理谁都懂,但谁也不愿意去“不愁”。“三中全会”下来,我变成了只出不进-----晚上吃的饭菜,刚下肚的混合酒,这些出来倒也罢了。偏偏醉酒动情,眼泪也要来凑热闹,一直在安慰当成她大哥的我的异性好友事后竟文绉绉来了一句“梨花带雨”-----妹啊,我有连大爷都被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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