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她其实不太熟,仅仅聊过几次天,尚未把她拉到黑暗的墙角亵渎她的嘴唇,更没有拖她进帐篷干伤天害理的事,但她却任意妄为的把我扣上“薄情郎”,“没责任”的高帽子,如此莫须有的罪名,恰恰证实了古人的那句“唯小人和女子难养”,于是这个女子就有了担当红颜祸水的责任,那便是无风起浪,栽脏嫁祸。
这些天没有写博的日子,我总寻思着要干点什么不劳而获的事,比如捡个钱包或买根油条也要开发票来占点便宜。在一个大晴天,我出去工作了,搜索着街道上有没有别人丢下的,而我可以占为己有的东西。果不其然,苍天不负苦心人,大马路上就有人丢了一个很有价值的东西,我急忙跑过去索性趴在它身上,以表明它是我捡到的。
没过多久走过来一个人,很惊讶的问我在干嘛,我说这是我刚捡到的东西,现在属于我了。他很愤怒地踹了我一脚说:“这是我刚停在这里的车,怎么说是你捡的?”
“这大马路上的东西,谁捡到就是谁的,就算是你的那也见者有份!”凭他一句话我才不会甘心罢手。
“那地下车库还停了很多呢,你怎么不去拿啊。”
“靠,那里面有保安的,你当我傻子啊!”
说到底,我还是很有理智的一个人,知道在马路上去捡东西天经地义,至于入室行窃那是有罪名的,自然就不会干那样的蠢事。为了使我的工作更具有专业性,我分清了“停在那”和“丢在那”是两码事,如果一个钱包“停在那”,那或许就是骗子设的一个圈套,而你一定要把它捡起来才知道这究竟是“停在那”还是“丢在那”,所以我趴在别人的车上也是情有可原的。但也有模拟两可的事情,比如一到晚上便有很多姑娘“停”在公园,然后就有男人过去领她们走了,结果“丢”在了床上。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是不敢去“捡”的,无非是怕那些刁钻的姑娘再给我扣上几顶高帽子。
其实我又怎么舍得与朋友相忘,这些日子我都在默默地一旁看他们的近况。其中最叫人可恨的就是亦琳了,估计是结了婚,怀了孩子,不能对着电脑受辐射太久,于是就把逃匿的理由归咎于我。这个女人啊,聚会的时候我一定要找点麻绳,把她D罩的胸部束缚成A罩的。
飞鸟就是个叛主卖国的家伙,一回来就炫耀着出游的图片和路上的艳遇,早先还自己建了群,圈养了一帮子男人。只能感慨,这株红杏出了墙还是那么的茁壮。
南希这个丫头的恋爱就象是一个人导演的哑剧,尽是些孤独的意象。
岩岩一家人还是既往的操着相声的口白,我开始独自琢磨那个不肯给她一丝爱的人是不是鸭子。
在此,我谨向文中开头的“难养女子”致歉,我并非要刻意针对于她来说事,只是战争在和平时期总要捏造出个假想敌来练兵!
见谅,无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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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得一人心
白首不相离
你的盼望是我 握在手中 小小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