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忘了她,或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完全忘记了他曾亲口告诉我他爱的那个女人。忘记她怀抱的温度,忘记她唇间的温柔,忘记她的娇羞,都忘记了吧。
而他却没有丢掉那些属于他们的东西,那些带有他们彼此味道的东西竟然在我的身边明目张胆的出现。我受不了。每当我想到有可能我接触到的温暖身体的东西正是他们相拥而眠时所覆盖的,一阵阵的恶心。我相信男人都是健忘的,可能是忘记丢弃吧,抑或是不舍得丢弃。于我而言,这算什么??我不屑于用属于你们的东西,我更不想它们来玷污我的眼睛!!
呵呵,很讽刺的!!
他忘了她,我却永远的记住了她的名字。我怎么这么的神经呢?
翻看以前的聊天记录,我多么的像一个第三者,呵呵。简直是讽刺至极!!
对男人而言,有些东西是不用在乎也不必在意的。而对我来说,任何玷污我眼球的东西都是不允许出现的。我在心里无数次告诫自己,谁都会有过去,没有必要如此的介意,可是偏偏你又总是在我要对你温柔对你好的时候让那些东西出现。知道么?当听到你口中那三个字“萍萍的”,我的脑子快炸开了。我拼命控制自己的情绪,我去洗东西,我去拖地,我去调节自己的情绪,我不想变成一个神经病。
好吧,喜欢就留着吧,作为你们爱情的见证。不要丢,你丢不掉的。即使你丢掉了,我也不会忘记的。
我多么的想把我睡过的每一缕布料每一丝棉絮都烧掉然后更新,都换成我自己的,属于我自己的。因为我觉得好恶心,好恶心!!!!
有时候老天真的是很讽刺,有时候在它的恩惠下连我自己也变得很讽刺的。没气质没风度,什么都没有!!!
我想大概是我闲太久了吧,脑子里容不下别的了。
老天,求你让我忙碌一些吧,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