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想首页

法学博士“绑架”法律的悲哀

aimin19860726 [分享] 2010-12-02 11:22:12 星期四 晴天 查看:42004 回复:0 发消息给作者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封《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信》在网上流传。王进文博士证实,该信确实是他所写,事因家乡房屋在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于凌晨被强拆。至于为何在公开信中突出“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王进文称:我“绑架”了清华,“绑架”了博士,“绑架”了法律。但需要反思的是,我“绑架”了这些,谁“绑架”了我,谁“绑架”了唐福珍,谁“绑架”了那些面临野蛮拆迁的人?

  因为老家房屋被强拆,所以通过网络发表公开信的方式维护权益,这显然不是法律的途径,只算是一种网络造势或舆论施压。而网络“炒作”要想达到效果,必须有吸引眼球的关注点,王进文为此突出了自身“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的身份,这与民工维权时为引得关注而“跳楼”或“拜河神”,没有本质区别。

  在这个意义上,王进文自称“绑架”了清华,“绑架”了博士,“绑架”了法律,确属实话实说。因为,要是没有这些吸引眼球的“卖点”,他的公开信怎么可能在海量的网络伸冤贴中脱颖而出呢?相比那些只能“绑架”自己的身体甚至生命的被拆迁户来说,王进文还有“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的身份可以绑架,也许可以算是一种幸运。

  面对法学博士的公开信,当地政府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这不知道应该算是反讽呢,还是黑色幽默

  然而,一个清华大学的法学博士,尚且只能如此“绑架”法律,而不是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维权,这的确是法治的悲哀。用他自己的话说,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学了10年的法律,在掌握了所有的证据,并采取了合理的法律手段的前提下,仍然没能维护合法权益。那么,我们的法律能是成功的吗?

  据笔者观察,人们之所以会对法律产生无力感,之所以不敢信任法律,当然有法律文本不够完善的原因,然而更大的原因却是,基于对不够独立的司法审判实践的直接或间接的痛苦体验。“一次不公正裁判的罪恶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污染的只是水流,而枉法裁判污染的却是水源。”培根的“水源说”早已尽人皆知,而人们对法律的不敢信任,正是水源被不断污染之后固化而成的生活经验。

  随便翻翻同天见报的新闻来说明吧:服刑的国企高管继续当官遭遇社会质疑,结果却是法院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再审改判免刑;同学举报官二代公务员考试第一名成绩涉嫌ZuoBi,竟被以“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诽谤罪跨省刑拘……唐福珍们早已被形容为“法盲的悲剧”了,那么,厚重的法律维权之门又岂是一介布衣的法学博士能够轻易推开?

  然而,法律终究不是被用来“绑架”和吸引眼球的,而是应该被用来尊重和信仰的;没有公民对法律发自肺腑的信仰,法治社会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可是,当法学博士尚且不认为法律途径能够解决问题,而宁愿诉诸网络FaTie施压,这只能说明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仰危机之深。这是法学博士“绑架”法律背后,必须引起的注意和反思的。插图/刘飞

  (舒圣祥,湖南常德)本文来源:http//www.juexiang.com
顶一下(449 写日记 595199 117542
分享排行

 

 

留住已经逝去的峥嵘岁月 记住曾经绽现的万种风情 在记忆即将淡漠的时候 来把这些重新回味

Copyright (C) 2008-2014 www.jue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3001011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908号

客服QQ 101716056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13148464312 邮箱 10171605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