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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kn其人(2)

张慧聪 Bukn [沧桑] 2013-03-06 10:18:34 星期三 晴天 查看:126 回复:0 发消息给作者

我是个奇怪的人。

其实我觉得, 不奇怪的人,才是奇怪的,人和人之间本来就应该有巨大的差别,大到你需要经过包容、接纳的教育的训练,才能去理解。这种奇怪未必是一眼就能看出来,亦未必是稍一接触便能感觉到,但接触若稍稍深入一点时,这种奇怪就将遮不住地暴露出来。

如若不然,则不充分。——这是我偏激的观点,与事实无关。

所以为了充分,我只好奇怪了。

但是,虽然接触到我的人大多留下了“有个性”的印象,到今天为止,我依旧是走得中规中矩,小学上完上初中,然后上高中上大学,毕业了找份工作糊口,可谓常规得一B。

某日和室友说到这话题,我总结道:我做过最离谱的事情,也还算是中规中矩的。室友听成:我做过最离谱的事就是中规中矩。我对于人们觉得我有个性不感到奇怪,但我时不时会觉得这只不过是我寻找存在感的办法而已,再藉由存在感获得安全感——而这恰恰暗示了我内心始终有一种不安全感,也或许正是这种不安全感,让我一直没有迈出雄壮的一步。

俗话说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功德五读书。我深以为然。我深知,有些坎,我是迈不过去的,或者需要再过几十年——如果我能活到的话。其中最要命的一点,就是我对世俗成功根深蒂固的认同,这是我心中无法清理的铭印,这和我的出身家庭、成长环境不无关系。是命也,惟有顺之。在平时的生活中,我常常表现出很弱的物欲,我时常自称为“不消费主义者”,其义在于“能不消费,就不消费”,例如手机、电脑如果没到用坏之时,当不换矣(不过这也与我的某种完美主义意识有关)。但这种淡物欲,并不是完全踏实的状态,它可能只不过是小时候长辈言传身教的节俭意识的延伸罢了。

而我扪心自问,却不得不认为有一只黑色的物欲在我心中的阴暗角落,睁着黄眼睛注视着我,我担心在某一时刻就会突然爆发。用句不通的话,“我内心对世俗成功有着深深的虚荣,而此虚荣为我所渴望”。这种心理伤害了我十几年,并且将继续伤害下去,我将毫无办法。遇到某方面比我强的人,我会尽力地搜索我反强于他的地方,好在我接触的大多数人的智慧在我眼里都还属于没怎么开窍的级别,所以我不必常常在意。

熟悉的人的强大和优越总是能给我带来一些不快,于是我一方面通过某种我惯用的标准把他们量得低下,另一方面选择尽量不去探知他的状况。这种不快并非总能引起我的情绪波动,但我知道它在那里——于是便总有爆发的危险——那么知道便比不知道好。反之,我却乐于展示我的强大,而且不得不用切莫装逼过甚的冷水冲淡这种情绪。这种乐与不乐必然有害,不过我也不打算去消亡它,一是我知道几乎不可能——既不可能,消亡便会妄然而执,最后痛苦而无法自拔;二是它有时亦可用为励饵,但此法当慎之又慎,上了瘾就当如魔鬼蛮身,受了诅咒

于是我时不时说一些:“他妈的又不给钱老子给你加班加个毛”之类的话,并习惯性地用最重实例的眼光去看待很多事物。这时我隐隐地流露出一种标榜的愿望,那就是:我不是伪君子——因为不是君子,自然不是伪君子;我是个又坏又俗的人,并无半点超然之志,莫对我有什么寄望,止一市井小人耳,未足道焉。连着标榜却有一种盼望,你真接触了我这人,却能发觉些清雅高尚善良之处,这一出一入的落差,暗合了武侠文化中某种大侠模型,于是对我的印象或能徒增侠气,这种侠气,便可另他人高看我半眼——或者至少我自己能高看自己半眼,如此足矣。

不过,或许是因为时间久了,这些便已经是真性情流露,并无多少虚伪之处。

我想,我终究不会如《月亮与六便士》的男主那样抛弃一切。并非不敢,只是心里有些牌坊,知其无用,亦绝不敢击碎。即使再不靠谱,我也会奋力寻一份好的收入。

两年前,《搏击俱乐部》和中山大学学生拍的一部短片深沉地敲打了我的心,我曾周密地想过,如果我现在突然什么都没有了——也不是绝对的,就是几乎什么都没有了——我是否依然能够生存下去,社会底部的人在身边随处可见,我在那时起常常观察他们,以得绝境求生之道,我知道在寒冷的冬,中关村一带的7x24肯德基麦当劳里,我能找到吃剩(甚至没吃一口)且没被收拾的鸡腿、汉堡、薯条,只需走上几家,便足以填饱肚子,接下来便能作栖身之所。

这种思考为我带来了深沉的安全感,令我在某些方面无所畏惧,毕竟其差不过如此,即便如此,又有何惧哉!

如此,回看我隐密而深切的世俗成功之欲,也或许有了一种温暖的解释,那便是责任和良心。即使是简单的不令某人失望,也算是可爱而美好的了。

到这里或许能够总结,我最奇怪之处或许在于矛盾。我自信用卫生纸比你们任何一个人都省,我做了饭自己吃完会把盘子舔干净(亦与完美主义相关),我也知道香水常见的香型属于前中后哪个调,知道范冰冰“批发”了Elli Saab,用750块钱的键盘只为手感;我觉得说话夹英文大多既装逼又傻逼,说话夹古文既装逼又迂腐,但我嘴里总是冒出这两种东西;我会敬慕你到贱,同时亦对你不屑一顾。

也许因为我不常讲,所以似乎我没有显得很狂妄,事实是,我对大多数人都不屑一顾,对所有人都多少有那么一点不屑一顾,但我对大多数人也都怀有特别的尊敬,即使暂时没有也会随时期望他身上能够有所闪耀好点燃我对他的尊敬,弥补这个空缺——事实证明大多数人都做到了。

但话说回来,这种狂妄也是存在感所必须——从而是安全感所必须——确信自己是真正精彩的存在。如此看来,《孙子兵法》里,(很意外的,)傲气的bukn最喜欢的话或许是: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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