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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却被回忆折磨

馨子 [感伤] 2009-03-13 16:29:12 星期五 晴天 查看:1380 回复:2 发消息给作者
爱情分手,特别是年轻时的爱情分手,往往有着戏剧般的设定,所以当事人总会带着戏剧化的悲伤和悲壮。
    
    

  永别!从此山高水长,再也不相交不相对,连记忆中回去的路也执意切断。
    
    

  但是,这辈子真的就这样了?从此就这样了--为什么不见?
    
    
    
  1、不敢相见。

    
    
  分手的恋人发誓不见,往往不是不愿见,更多的是基于不敢见。就是这不敢两字,在人心里缠绕上个死结。
    

    
  不敢见,因为还在意这段感情
    
    

  分手,无论如何都是爱情的失败,而失败,多多少少会留下创口和伤疤,让人不敢去直视、触碰。
    
    

  带着无法企及的绝望感离开对方的人,最容易发不相见的誓:因为他(她)如此伤了我的心,离开,已经就是解脱,怎么会再将自己暴露给他(她)受伤害

    
    
  但是无奈的是,恰恰是带着这种心情离开的人,会被思念回忆所折磨。而“不见”的誓言,只不过是此地无银和掩耳盗铃。

    
    

  我知道无数这样的男女,在酒醉后,在深人静之时,陷在渴望和绝望中。对他们而言,没有完成的爱情所遗留下来的负面影响,跟童年的创伤性经历一样,是负性情绪的重要来源。

    
    

  他们也许学会了躲避感情,学会了保护自己,学会了轻描淡写去谈情说爱,或者完全否定爱情。但是在内心深处,伤口还在那儿,会在某种情况下发作疼痛,就像阴冷天的关节炎。

    
    
  对于处于这种心境中的分手者,在适当的时候与他(她)见上一面,是疗病的药方。
    
    

  这就像精神分析,它将人带回痛苦的童年,让成年的你发现,小时候那么困难的一切,原来自己现在都可以面对和处理!单单这样的发现,就可以让人恢复健康。

    
    
  所以,给自己一个时限:3年,5年,或者10年,做好准备,与他(她)再见一面,让心真正安静下去。
    

    
    
  2、无所谓见面
    
    

  如果恋爱到了无滋无味时,分手已经是最明智的选择,带着这种心态离开的人,可以不要见面。
    
    

  如果过往的爱情和童年时吹出的肥皂泡泡一样,转瞬即逝不留痕迹,可以不要见面。
    
    

  如果新的一场恋爱已经刷新了旧的恋爱,不需要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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