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醋”的典故出自唐朝的宫庭里,当年唐太宗为了笼络人心,要为当朝宰相房玄龄纳妾,房妻出于嫉妒,横加干涉,就是不让。太宗无奈,只得令其妻在喝毒酒和纳小妾之中选择其一。没想到房夫人确有几分刚烈,宁愿一死也不在皇帝面前低头。于是端起那碗“毒酒”一饮而尽。当房夫人含泪喝完后,才发现杯中不是毒酒,而是带有酸甜香味的浓醋。
当年的醋一定是酸甜爽口的,所以最后的结果是皇帝免了给宰相纳妾,而房夫人也最终得以一夫一妻。
不过若是放到今天来,不知道那房夫人是否还敢再一饮而尽呢?
刚看到一则新闻,这次轮到开门七件事之“醋”又出了问题了。据说“全国每年消费330万吨左右的食醋,其中90%左右为勾兑醋”。而勾兑的主要成分居然是“冰醋酸”与“苯甲酸钠”。
小女子虽然对这些专业名词不懂,但我懂得学习,知识在于积累嘛。尤其现在网络学习很轻松,很容易,只要键入几个字符一切搞定!只是搞定的结果让我浑身暴汗,两眼发直,四肢发寒——
“‘冰醋酸’中文名称乙酸,是无色、有刺激性酸味的液体。冰醋酸易溶于水及许多有机溶剂。冰醋酸有强烈的腐蚀性,它的水溶液有弱酸性,能跟许多活泼金属、碱性氧化物、碱等反应生成醋酸盐。工业上生产醋酸有两类方法:一类是以粮食或酒为原料,用发酵法酿醋,食用醋常用此法……”照这样看来,这食用醋中添加冰醋酸是肯定的啦。
再往下看,真正让人觉得害怕的还在后面呢。它“属低毒类”,对人体健康的侵害途径为“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后果是“吸入后对鼻、喉和呼吸道有刺激性。对眼有强烈刺激作用。皮肤接触,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引起化学灼伤。误服浓乙酸,口腔和消化道可产生糜烂,重者可因休克而致死。
”当然了,食醋中添加的一定不至于让我们直接致死,但是它所带来的慢性影响也不容忽视——“眼睑水肿、结膜充血、慢性咽炎和支气管炎。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肤干燥、脱脂和皮炎”。我怎么看怎么觉得我很符合大部分症状呢?谁让我平时那么爱吃醋啊?从小我妈就说我是“老西子”投生的,这个“西”就是“山西”的“西”。平时,除了吃粥不放醋,几乎很多食物里我都要加入醋的,家里的菜肴也一样,大部分离不开醋来调味。呜呼,我是不是在每天给全家喂慢性毒药啊?
我们再来看看那个“苯甲酸钠”。它“是苯甲酸的钠盐。苯甲酸钠是很常用的食品防腐剂,有防止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在世界各国均被广泛使用。然而近年来对其毒性的顾虑使得它的应用受限,有些国家已经停止生产苯甲酸钠,并对它的使用作出限制。”这个“有些国家”为什么就不包括咱们国家呢?更重要的是“苯甲酸钠与维生素C反应会生成苯(苯是致癌物质)”。我们每天摄入的蔬菜水果中哪些又是不含维生素C的呢?
新闻上还有这样一段:“2000年,我国出台的配制食醋国家标准规定,配制食醋必须是指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食用冰醋酸、食品添加剂混合配制而成的调味醋。北京金中泰食品科技发展中心高级工程师王占永说,勾兑醋并没有犯规,国家有勾兑醋的标准,允许勾兑。”我不知道这是否意味着这些勾兑的醋是合理合法、合乎规定的呢?
最后那段新闻才是我最关心的,我想也是所有普通大众都关心的——“‘配制食醋标准’中规定,‘配制食醋中酿造食醋的比例(以醋酸计)不得小于50%’,但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从未对配制食醋和酿造食醋给出明确鉴定办法,企业在生产配制醋时是否加入了不小于50%的醋酸根本无法鉴定。”既然无法鉴定,那么也就意味着我们永远不知道我们所食用的是合乎标准的,还是不合乎标准的了。
这样的结果,我想看到的人可能会跟我一样觉得胆寒吧?别怪小女子有点一惊一乍,也不是小女子我危言耸听,只是这些年来我国的食品方面实在是需要好好把把关了啊!
且看这些年因为质量问题在网络上的流行语——“早起,买两根地沟油炸油条,切个苏丹红咸蛋,冲杯三聚氰氨奶,开锦湖轮胎的车去上班。中午,在食堂要一瘦肉精猪肉吃炒农药韭菜、再来一份人造鸡蛋卤注胶牛肉,加碗石蜡翻新陈米饭,泡壶香精茶叶。下班,买条避孕药鱼,尿素豆芽,膨大西红柿,石膏豆腐,再开瓶甲醇酒,吃个染色馒头。饭后地摊买本盗版小说,晚上钻进黑心棉被窝美美的睡上一觉……”
回头试想,当年的房夫人若是生在现代,可还敢再喝下那一大碗醋么?也许跟毒酒相比较,她依然会喝,至于喝完之后的结果是否跟当年一样,恐怕就要另当别论了……不过,也可以有个很小说的结局,就是皇帝特意给了她一碗“勾兑醋”,喝起来酸酸甜甜,最后却慢性中毒而亡,皇帝不再给房大人纳妾,而是直接送了他一填房夫人!
最后声明,改写历史的不是小女子,而是所吃之“醋”也!
女人们,以后你们还敢“吃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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