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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解释:公婆买房,儿媳没份!

xinxinso [苦涩] 2011-08-17 09:26:50 星期三 晴天 查看:9497 回复:0 发消息给作者

知名博主Ayawawa针对新婚姻法做出解释,针对房产、婚前财产、婚外情等进行点评。新婚姻法大致内容就是:“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买的房,另一方无权分割”、“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广大童鞋,一定要认真学习新婚姻法,绝对关乎你的幸福,该规避风险的赶紧了!

新婚姻法解释:公婆买房,儿媳没份!| jiaren.org

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称《新解释》)

《新解释》出炉,顿时哀鸿遍野。女人们纷纷感叹不愿意结婚了,男人们则忙着发声:明明是保护双方的利益,为什么非要说是保护男方的呢?《新解释》共有19个条文,东西比较多,我总结了六个我觉得重要的要点,然后用大白话帮大家翻译下:

1.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

意思:如果男方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找女方一起鉴定,如果女方不愿意配合,法院将认定孩子不是男方的。如果女方认为自己的孩子是男方的,找男方一起鉴定,男方不愿意配合的,法院将认定孩子是男方的。

2.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意思:对方父母给买却没有写上你名字的,永远属于对方个人财产。(此外还要提醒各位,婚后八年财产共有的制度早已废止。结婚二十年后,你照样可能一无所有。)

3.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意思:婚前对方首付买的房子,哪怕你实际参与还贷,但始终属于对方个人财产。离婚的话,有良心的会给你补偿,没良心的话就和你没关系了。此外,如果对方房子卖了,和你也基本没关系。

4.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意思:对方的房子租金,银行利息,房子增值,都和你永远没关系(除非对方愿意)。除非你们一起经营公司,收入才是你们俩人的。

5.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意思:女人不想生,男人管不着。

6. 明确与有配偶者同居者,无权要求支付补偿。倘支付方支付后也不能反悔主张返还,但如果支付方的配偶出面追讨钱款,法院将会支持。

意思:当二奶有风险,因为原配出面追讨的话,男人给你的都会被拿回去。(如果你已经是正室,你基本可以不用担心财产会被二奶分走,但要严防小三连人带钱一起要。以前是当小三不如当二奶,前者风险大;现在是当二奶不如当小三,连人带钱一起要比光要钱容易)

说到婚姻,我在这里想追溯一下婚姻的本质。婚姻并不是男女生来就有的,它是双方为了更好地抚养后代而达成的契约;但从动物性来讲,人类男性本来就是倾向于轻微多偶的,而女性在拥有家庭的情况下猎取其他更好的基因供也占非常高的比例。换句话说,人类的单配制婚姻并不符合人类的本能。就好像说,素食大多数时候并不合人们的口味,人类只是为了健康才吃它们。而想要健康,想要加固一个家庭,需要双方加大投入,同时增加撤销婚姻的成本。

长期和高院接触的一位叫王芳的律师就总结过:“离婚率增长主要原因之一是离婚成本降低,包括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社会舆论成本、个人名誉成本等,也包括程序过于简化。”

相对来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中国都更为容易简单。

爱情浪漫的法国,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必须分居三年以上,除非对方有严重过错。一般婚后六个月内不得离婚,如果六个月后共同申请离婚,还要3个月的考虑期。

在德国,根本不承认协议离婚,即使双方都愿意离婚也要经过法院审查同意,且要求双方分居一年以上才可能申请无争议离婚。如果是一方申请诉讼离婚,则要求分居三年以上。瑞士也与德国一样。

在英国要求双方若协议离婚,则从第一次声明之日起要经过九个月的反省考虑期,才能再次申请离婚,而对于诉讼离婚,则要求先分居两年,若被告同意离婚才同意判决离婚,若被告不同意离婚,则要求起诉前连续分居五年。

而中国申请协议离婚是“立等可取”,结婚后当日离婚也无限制,闪婚短婚很常见。另外,即使是诉讼离婚也只需当事人分居两年。

此外,在很多国家,离婚之后的女性可以获得赡养费直至再婚,由于国外信用制度的完善,女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也是非常容易的。

拿我们的邻国举例吧:在日本购房,房贷几乎伴随购房者一生,如果离婚,女方甚至可以获得70%的房产,这样“显失公平”的法律,却能有效约束日本社会家庭稳定。而根据近年新修改的日本婚姻法,提起离婚诉讼的妻子可获得丈夫退休金的一半

相比之下,中国可能是世界上离婚异常自由,异常低成本的国家了。当离婚的成本降低,离婚率当然会更高。离婚成本降低,意味着男性只需要付出更小的义务就可以离婚,女性得到的权益也就相应地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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