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xianrenqiu (快乐的小仙人球), 信区: Talking
标 题: 关于禁止在校园内进行任何传教活动的告知
关于禁止在校园内进行任何传教活动的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必须掌握在党和国家手中,而不能成为传播宗教教义,发展宗教势力的工具。
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对学校而言,必须始终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地位,严防任何形势的宗教活动在校园内进行;对教师而言,必须忠诚履行“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不得利用课堂散布有神论思想、宗教教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奇谈怪论;对学生而言,不得在学校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更不得向身边的同学朋友宣传宗教。
如果您在校内发现有人进行宗教活动,您有权利和义务告知学校保卫处(62281100),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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