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第一次与人比手,是在高中。同班有个女生长得与我一般高,头发有点自来卷,特别漂亮,现在我称她是班花(那时候呆到不知道有班花一说)。不知道是什么引起我们在一起比手,她很羡慕我的手,说我在家肯定不做事,因为她是我们县城的,不住校,在家是惯宝宝,当然不用做事,可是手掌却是干硬又粗糙。我告诉她我上学要住校没什么家务可做,不过回家洗衣刷碗,下田割稻,打麦之类的都要做的,农忙时放假更别想轻松,虽然我不是男孩,可却是家里的老大。由此,我们得出一个结论,手掌的软润与否与天生有关。
时间飞逝,离开高中的人生已经过了20年了,当初的“软润”早已经不见了。皮肤不再那么有弹性,关节处的褶皱明显多了,肤色也暗淡了。记得看过妈妈与婆母的手,指头都是粗粗的,而且粗糙的可以挠痒,她们做了一辈子家务与农活。我的优势是不做农活。
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许是上半年吧,与同事们一起聚聚在卡拉,顺便也舞舞。不记得是哪位男士,一边与我跳舞,一边说,你的手真软。呵呵,就现在这手也叫软?我当他酒话,同事之间开开玩笑。可是前几天,还是我们一帮子在OK,我与一位女同事小拉中,她忽然说:“你的手好软啊,要是让男同志握在手上,是什么感觉啊?……”啊?看来我的手软润还是可以的。心中窃喜。喜的是我的这第二张脸还可以
说这一切,不过是因为同事的话提醒我了,应该感谢一个人。因为他常常抢着洗碗,就象立白洗洁精广告的那样“老婆的手要紧!”因为有他的主动,免去了很多的洗洁精对我的手的侵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