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上次和她一起出去玩。
她是说口渴了。
想喝营养快线。
但是她身上没零钱,就问我先给她。
我犹豫了下就给她了。
但是过一周了她欠我4块钱的事提也不提。
没想到她是这种欠钱不还的人。我不喜欢她了。
准备和她分手。
我做的对吗?
回复:
1楼 支持楼主分手,欠钱的女人不能要的,赶紧的,快分了吧。
2楼 关系复杂,一定要分,四块也,不是一两块的小数目了。
3楼 哎呦、 四块钱好大一笔数目哦!!这种女的 必须分 还要喊她还钱!再找人修理她 让他晓得做人不可以这样!
4楼 那赶紧分吧,都欠4块钱呢,欠一毛不还也不行啊!
5楼 这种女人太可恶了,4块钱啊!
6楼 楼主是富二代吧,四元钱巨款你都敢往外借?
当初你就该让她写收据,万一你女朋友不认账了你说损失得多大啊
7楼 我靠............
够得上经济诈骗了..还不赶紧报警?
8楼 我了个草,楼主真大方,一下子就借了4块
9楼 楼主,强烈支持分手 四块钱能买多少馒头啊 还喝营养快线 真是败家!!!!!去洗手间喝几口自来水不就行了
10楼 营养快线要四块?真贵啊!楼主的女盆友太奢侈了,买个可乐才二块五!分,坚决分,不能纵容这种骄奢*逸的行为!
12楼 支持楼主分手,但是钱一定要要回来,还要算上利息。。。
不行就上法院告她~
13楼 楼主太大意了,下次借5毛以上的巨款要写借条,按手印
14楼 绝对····必须的····分
16楼 这事情大了,报警,肯定要报警~~
17楼 楼主有借条么?
有借条的话,你可以去法院
起诉她,让她还哦~~
没有借条的话就有点麻烦了。。。
18楼 你做的很对!速度果断分手,不分手的话你女朋友就悲剧了。
21楼 分手吧。我女朋友上次和我上厕所。我帮她给的钱。出来她没还我。我们就分开了
22楼:必须的分,一定得分。不分天理难容!那么败家。那个营养快线的瓶子她要是也仍了那么就是罪大恶及(可以卖钱阿)!千万不能要!
23楼:啊、你女朋友买营养快线那店里有没有摄像头?如果有的话,那段录影就是那死不认帐的证据,让她心服口服,实在不行,拿起法律的武器。。。
24楼:楼主,坚决支持你走正确的思想路线,你要不跟她丫分手,,真都对不起你那四块钱~
纯属娱乐,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呵呵~~~
我女朋友差我4块钱、看她样子不准备还了、我不喜欢她了、我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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