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走了,天黑了。
我还在等你转身。
算了算,你离开已经381天了。在这381天里,我换掉了2个日记本,4个橡皮擦以及1部手机,却始终留着你送我的紫色铅笔。它已经很短很旧,像我的心一样,再小心翼翼,也经不起岁月的摧残。
我曾经天真地想过,自己可不可以忘记过去,忘记你,做一个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嘻嘻哈哈快快乐乐的女孩子。但我发现没用,即使我忘记曾经的回忆又怎能忘记一个宛如天使的你?
我终究只能做个多情的女子。
遇见你的那年,你在我那段生命里,只不过配角一个。只是当时光把自己带出很远之后,我才知道,你之于我,早就如同那些横亘在掌心的纹路。
那麽,我之于你呢?
我可以在你面前放肆的哭放肆的笑,却没有勇气放肆地对你叫嚣说我喜欢你。我不断告诉自己,时机未到时机未到,否则连朋友也没得做。但是,一晃就是三年,我还有几个这样的浮夸的三年可以任我挥霍?
后来我明白,有些事情从遇见的第一眼起便已经注定。既然你成不了我的救世主,便只会赋予我无尽的痛。
很久没有把指甲见到这地,总留下三分之一。随着时间的推移,肉会长到离原地不远的地方。尖而丑陋。当想打指甲修剪彻底时,才发现这原来如此疼痛。时间种下的,是否也会如此?痛到失去知觉,慢慢淡然,却永远抹不去那记忆。
我将脸埋进五彩斑斓的相片里,
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
我有多久没见过你的笑。
你像蒲公英一样飘散,
便再没有回来过。
时光如水,总是无言。若你安好,便是晴天。
---------舞若曦 201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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