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改了签名,说他早就不敢爱了.这句话,使我愧疚吧,我不该去招惹他,然后再后悔的.
自己也有过同样的心情呀,想想这样的同理心.可是,到底要他痛苦还是我痛苦呢?如果在一起,那么,以后,以后怎么办呢?也许我可以靠他忘记那株烂梧桐,可是,他就是一棵好树吗?虽然不见得,可是,至少他爱我,会对我好,这个,是不是比什么都重要呢?
可是,为什么会有那么深的内疚心呢?
想到他,就立马来找我了.虽然,找的借口真当不是普通的差.我拒绝了,他也就放弃了.
我不知道,他是鼓足了多大的勇气来找我的.就如同,我需要很长时间的斗争.把自己的矛戳向我自己的盾.矛赢了,那么,就去犯贱,盾赢了,就自怜自艾,痛苦不堪.可是,犯贱也同样痛苦呀.
这,算不算心有灵犀.所以,即使我拒绝他,即使我再怎么忙碌,忙到没有工夫和别人闲扯,但是,我,我依旧回他了,迅速无比.
只是,觉得,我能给的只有这些.给他尊重.其他的,我真的给不起.
给你尊重.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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