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于我生命里,极其重要的,但我却很少会用文字来记录她的一切。或者是我的写作水平不好也或许自己没有想好怎么记录她的事情吧。今天突然想起来,写一点她的事吧。
她,已六十多岁了,生下第四个孩子的时候,老公去世的。而一个人拉扯着四个子女成人,并都已参加了工作。我老婆是排行第三。她的腿上有风湿,走路不是很方便,但是她却没有弃掉习惯---一天到晚都要干活。
她有着轻女重男的思想。三女一男当中,女的就得照顾男的。因为男的是弟弟,作为姐姐们必须有 个责任, 这都不可厚非的。为了能改变一下,为了能让儿子也能娶上老婆,她一个人挣钱借债省食剑用,硬是建起了一幢二层楼。虽然建好已三年都没有装修,却让我佩服不已。能借钱,将房子建起来,现在就可以住了,然后再慢慢还钱,可以享受到有房住的乐趣啊。而要是等到有钱再建房子的话,也许等房子建好,却没有命住了。所以我觉得她这一做法,是明智的。因为她说她可以养猪还债,于是真的养,且一个都能还上一万左右块的,用不了几年,一幢房子的钱就有了。所以,有些事情,不是不能做,而看是你敢不敢做。
岳母,长得不高不大,个子小小的,却能担当起一个家的责任。在我看来,是多么的难得。真的,不容易啊。但是,她不看好我。嘿嘿。在岳母的观念里,从湛江往遂溪县以下的县区,都是穷得出了名的地方,她绝不会让女人嫁到那个地方去的,可是,她女儿即我的老婆,真的就跟我了。所以她一直不看好我。因为我的缘故,她老对我老婆说,嫁人呢,有三个条件:一,看地方,看这个地方,能不能赚钱,种庄稼,能不能有收成,能不能有经济来源。二,看有没有钱。要嫁的人,有没有钱。要是嫁一个没有钱的人,饿就饿死你。三是看人。看这个人好不好。我听了,直咋舌头。她为何就跟人家相反的呢?
所以我在她家住上一段时间之后,充分领略到了,她所寄在她女儿身上的希望,因为我而破灭了之后的那种失望,都在她的脸上表现了出来---每天欠女她二百块不还。忍不住,只好举家(一家三口)搬出去住了。
每跟同事们说起在岳母家的情况时,同事们都是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过,我真的好感谢岳母,是她,我才老婆。所以在这里想对她说:岳母,你以后不单单有女儿孝敬你,还是有我这个你的儿子,孝敬你。望你身体健康,一切平安。
她--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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