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QQ上有一个朋友喜欢刘德华。于是我告诉她刘德华在最新的演唱会上要跳一支森林舞,只有一片小树叶裹体……其实我原先对刘德华的印象相当不错的,包括他的那部《阿虎》。但不知为什么,他似乎老是怕人忘了他,一把年纪了才去染个金毛,唱歌也返璞归真起来叫自己为“笨小孩”,又去和伴舞女郎跳上一段激情热辣舞……上帝啊:( 为什么不见好就收呢?早点找个女人结婚完事!
哎~~别让我那朋友看到这篇文章,要不然我会死得很惨的……喂,说你呢!我冒着生命危险贴上来的东西,你不知给点好的评价吗?
刘德华?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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