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野孩子,从很久以前几喜欢离家出走。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是我向往的。
从珠海回到海口,我又开始不回家的生活。
回来的第一天,我见了他,之后便和他在一起玩了三天两夜。
他抱着我和他的朋友玩拖拉机,亲我的脸。我用芦荟煮糖水逼他和鬼喝,每天我们都大声地笑,第一次,我在同一个地方呆了那么久。
我们六七个人用一百多元熬了三天两夜,快乐着。
昨天我又不回家了,牵住他的手穿过一条又一条的街,我耳朵上的耳环甩来甩去,我喜欢别人注视我的奇怪眼光。
晚上,我们躺在同一张床上,理所当然的我们都睡不着,直到天亮。夏天来了,阳光早早就洒进窗户,我用手蒙住他的眼睛,想让他对睡一会,呵,一会他还要去工作呢。
他的同事打来电话催促他。我把他盖下来的头发分成界,用啫哩水定型,喜欢他这个样子。轻轻吻他的唇,BYEBYE,回来早一点。
阿春在客厅里发出猪一般的鼾声,要是小静来了就好了,我就快要笑死。
我和他相处只是短短的时间……
“你任性,没有心眼。头脑简单,傻傻的。”
他这样说我。
“那以后你要好好保护蠢蠢的我”
我说。
我遇难了……
一说粗口就会被暴力对待,55555~~~~~~他说女孩子家要斯文一点。
他不阻止我吸烟,每次拿烟都回给我拿上一支。
觉得他好像懂好多东西,认真起来的样子好帅。
现在他应该在路上吧?我想他了。
我爱他,今天我才发现我是真的爱上他了。
我爱他。
以后只为他一个人不回家。
我爱他
EAMA 2001/7/4
不回家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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