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个人对我说:“我不爱你!”
我为什么还要问她:“你说过永远爱我的!你说过的!”
两个人之间的承诺,若一方无法守信,那是无可奈何。 是她办不到,不是她忘了,用不着我声嘶力竭去提醒她一次。当那个人要离开我,也无须再提醒她:“你说过不离开我的!”
她说过又怎样?
她对我说的时候,我不肯相信。她要走的时候,我却要追讨。
就把承诺当作爱情的一部分罢!
我们曾真心许诺为一个人做一件事,但明天的世界,不在我们控制之内。
做到,我会快乐。做不到,我会忧伤。我会的。我也会学习,不去追讨。
有过爱的承诺,总比未有过承诺的爱凄美。一旦要追讨,承诺也变得太遥远了
未完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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