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情人”,因为我不信奉“爱情”,我忠于的是我的“感觉”。有感觉时便是“情”,没感觉时便是“清”了。所以在我的感觉控制领域里,是不许有真真正正男朋友出现的,因为“感觉”是善变的!
我从来不知道我要的是什么,包括他。在决定放手的时候,我就又一次证实了“我要的就是我永远也得不到的”这句话。或许就因为得不到,他才会成为一首诗写在我心上;或许就因为得不到,它才会痛的永恒也美的永恒!可我还是想告诉他:“Everything i do,do it for you。”可这与“爱情”无关,他是活在我的“感觉”里的。因为“爱情”对我也不过就是抽烟时想起一个人,而后一笑,把完或未完的故事化作轻烟缭绕···他也是烟,只不过在另一个地方缭绕······
戒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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