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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污吏

linqian520131497 [深情] 2010-10-14 17:18:03 星期四 晴天 查看:14949 回复:0 发消息给作者
于国福有话说
  中国,中国…我亲爱的祖国,我希望我们的人民在政府领导下,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希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要搞特权。笔者在此奉劝那些贪婪的,腐败的人士:如果,某些人在行使人民赋予他的职权过程中,做得不对,就要好好的检讨自己,尽可能把事情做得公公平平。不要弄得人民怨气冲天。我是大陆维权人士是专业为不平案件依法维权的。接到投诉和证据后,首先希望依法解决各种争议。如果不行,我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条款把事实证据写成文章,及时的向国家主管机关汇报。笔者维权多年来通过与国家政府机关沟通,民主监督办案,已经达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对有些不顾大局,有意激化社会矛盾,故意制造地方不安定因素的少数地方村镇、企业、公司的腐败现象。笔者遵照政府、国务院、国家纪检近期发布的相关举报法规及时的报告。可以把事情的真相在国内外网络媒体、电视台、电台曝光,以引起国家高层直接关注,争取对他们实现全面打击。2010年以来,笔者接到近百件案件。都通过联络达到解决的相关。而对像开封市劳教所“冲凉死”、苏州通安镇的地方腐败官员等多起案件,都在笔者的维权和曝光下把腐败分子绳之以法,让他们得到应用的惩罚。相关事实案例可以在谷歌搜索“于国福”看到国内外媒体对笔者维权的事实报道。
  笔者在2010年8月10日,接到福建省长乐市(县级市)营前街道(改制前为营前镇)马头村村民的多方面投诉。从他们投诉的字里行间,笔者不难看出村民的苦衷。笔者尊重投诉人的主张,将尽快把案件的事实证据依法举报到中央。笔者将尽最大努力在网络媒体曝光,相信会引起高层关注,及时责令相关主管部门落实解决。请网友关注一下村民的呼声:
  弃荒毁耕,瞒上坑农,衙府建电,官企均沾;
  遣警滥权,维牟私利,藐法欺民,民何以堪!
  
   我们是福建省长乐市(县级市)营前街道(改制前为营前镇)马头村村民。
   我们在饱受失去大量土地资源之痛,村中的大面积肥田沃土成为村、镇、市干部权重官员囊中巨额财富后,现又面对地方党政官员欲强将220KV变电站建在离居民区仅一百多米远的溪坪里农田保护区内,大量占用保护性耕地,牟取私利。危及民生和广大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事件。他们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没有履行国土资源部[2007(231)号]文件的批示精神,利用公权力明目张胆地来戕害和扼杀农民百姓维护土地权益的合法权力。
    我们多次上访、投诉、控告,均未得到答复;两次到北京国务院上访,转至福建省政府也未予重视和解决,真是痛心疾首,求告无门。
    我们村的现状是,全村4千多人口,地少人多,土地面积从十多年前的1600亩锐减至700余亩。重要原因是村镇基层干部将我村的集体土地视为其任意处置的财产,滥占滥挖耕地。尤其是毁坏农田取土造实心砖,私售敛财。我们村的数百亩肥沃良田,演变成无数坑坑洼洼的水池,满目疮夷,深坑甚至达八至十多米,严重糟踏祖辈赖以生存的土地。但长乐市政府和职能部门却怂恿、袒护。多年来,非法机砖厂的疯狂挖土造砖,掠夺土地资源,掏空粮食耕地,毁灭我们生存希望。上级土地执法检查组装模作样地检查后,那些权力寻租的官员、干部又故态复萌,继续肆无忌惮地滥挖耕地黑土,这俨然成为贪腐分子的“提款机”。《福建日报》党报披露,予以谴责,也无济于事。
    岂料,我们在遭遇惨痛的人祸同时,接踵而来的是又一桩大量侵占保护耕地,拟投建220KV高压变电站的严重事件,又让我们承载无法逾越的灾难。解决经济发展的电力瓶颈,建设变电站这样的利民投资,竟然也成为权力寻租的腐败官员的又一良机。令人夷匪所思的是,变电站居然勘察、设计、建造在我们村大片保护耕地的溪坪里中央,成了这些人参股敛财的大肥肉。更罔顾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惜牺牲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代价。
    《土地管理法》第36条明确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然而,从2005年中期,变电站勘测工作开始,就暗箱操作,瞒上欺下,还美其名曰:经福建永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专业勘察方案,确定在溪坪里保护耕地中央建变电站,比建造在“长坪尾”(荒地)要节约1千多万元,并上报国务院获得批准,企图瞒天过海。而事隔二年,2007年6月7日,长乐市人民政府才发布[2007]第1号《长乐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文件,明确变电站地址在溪坪里,征用面积50.84亩。当村民要求政府出示项目批文原件及相关文件时,遭到拒绝。这使我们不得不质疑该项目的合法性。
    殊不知,这暴露出这些腐败官员包藏的险恶祸心。首先,为了规避违反土地法律责任,他们将早先就是荒坡荒地的“乌坛”和“长坪尾”两块地谎报土地实情,摇身变成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描到《营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997——2010年)》的地图上,作为此次排斥方案,强占处于溪坪里保护性耕地中央的依据,还煞有介事地以依法办事自居。但是地图成了制造骗局的证据。其次,由福州电力公司投资的变电站,马头村的土地却成了营前街道、长乐市的某些人和部门利益的永久获利筹码,而溪坪里良田自然更增加某些人入股的比例。这才是利益链的核心,是随之而来演绎的一系列恶剧的动力之源。
    早先在1987年横贯马头村的两条220KV高压线,历经风雨悬挂在村民房屋上空,最低处离地面不足十米,犹如炸弹吊顶,雨天打伞都有电击麻痹感,并经历2008年8月25日高压线被雷击打断摧毁民房,电器大量损毁的惨重损失。村民们正忍受着历史的惨痛教训。现又由政府工作人员挨家挨户逼迫承包户签字。否则,凡须行政程序办事的要求,均遭到刁难、拒绝,以行政制裁手段威逼村民放弃维权。全然不顾我们的痛苦感受,强迫我们接受其违法行为。此其一。其二,长乐市和营前派出所干警对参加“保护农田村民大会”的外办企业的村民,以莫须有的违法行为,予以留置口头传唤,要求转换立场,放弃维权;对村民中反对强占耕地建变电站的所谓“顽固分子”,由便衣出警,用邦架式随便抓人拘留。两名妇女许桃珠和郑依琴分别在2008年9月21日、10月6日被无理羁押,许桃珠因顽强抗议被劳教一年,郑依琴被迫签订征地协议后关押三十日释放。2008年10月31日,马头村七旬老妇庄珠娇,目不识丁,便衣干警守侯在老妇耕作回家的路上,强行将其抓到派出所做“笔录”摁手印,用高压手段强迫签订征地协议。其三,2008年8月28日,在本村小学里村民们的呼唤和正义的抵制,长乐市公安局和营前派出所竟如临大敌,出动警车几十部,三百余名警察、武警、保安,将黄梅美,63岁/林明官,75岁/蒋爱兰,65岁/李爱华,50岁/胡玉珠,41岁/高玉珠,63岁,6名老年村民推倒,匀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村民们集资为受伤的老人住院治疗的31517.24万元存款,也被市公安局滥用公权查封于信用社帐户中。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福建省长乐市营前街道马头村村民
   201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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