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通知,山西部分学生9月中旬开始强制到富士康实习。 怒火中烧,有几个问题想反问相关人士:
第一,是谁下达的这个命令,这个文件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第二,下面的执行者,你为了自己的饭碗,要把全体学生的后半生于不顾吗?请问,你是否做过学生,是否是老师,刚刚过去的教师节,成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你们,还有资格在这里被称为老师吗?
第三,据说这样的决定要强制执行~看来来头不小,不彻查富士康和当地政府部门的交易很难让职业学院的学生信服!
第四,毕业证是什么的证明?实习对学生来说是必要的,但可怕的是打着实习的旗号做着肮脏的交易:不管什么专业都要求去富士康实习,即便是即将成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师范生也难逃此劫!我不知道你们是要锻炼学生的能力和为学生的未来着想还是为了你们的钱袋子着想?不知道学生的毕业证是学生学习能力的证明还是你们赚钱的工具?
第五,到底是哪些人得了精神病?这个不是你某些强权人物说了算,这要看人民群众的看法。我想你们这些公仆们和教育家应该都知道群众观点,应该知道真理掌握在谁的手上,判断是非的标准是什么?如真的这点常识都没有的话,就别在那里遗祸人类了吧!
第六,毕业生最后一年要求全部在外面实习,没有上课,不知道一年几千元的学费、住宿费从何说起?还请人民的公仆们给一个解释!
接下来,我还有几个建议要提下:
第一,谁下达的命令,你们的亲戚、孩子要首先去实习,如果不去的话,后果是什么,你们自己看吧!
第二,全国人民投票,看到底谁该去精神病医院看精神病证明?证明开后,同样的,因为是精神病患者,不得继续担任任何职务,回家养病去吧。是否继续享受相关待遇,当然由人民说了算!
第三,这种事情,必须彻查问题的根源,背后的后台在哪里,查处结果后,怎么处理,当然由全体学生和学生家长说了算!
第四,回家可以,请把我们刚刚交的学费统统退还给我们!看你们刚刚把学费、住宿费拿走,立马赶人,是什么?强盗!犯的什么罪?抢劫罪!该怎么处理,用什么法律处理,应该知道的吧?!
为了让大家看到这种问题在山西的普遍性,顺便把相关新闻帖子弄过来,大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