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点钟和捞丽出门,一上网就上到十一点多……
在家附近有一个文化广场,白天到晚上十点都会聚集着很多人,因为这里有很多会觅食的鸽子,许多文艺表演和抽奖活动,深夜了也会有零零散散的人在这里乘凉,聊天……
今天晚上在这里看见了一群人……宽宽的裤子,漂亮的颈链,令人兴奋的滑板。我听见轮子滑动的生声音,我看见电子记事薄的光芒。所以我看向了那边。他们滑板的技术还不是很熟练,可我偶尔看见有飞跃的影子,还看见他们在光芒中微笑的脸。
“我想要这种朋友,实在是太炫了!”
“那你就走过去和他们说你想和他们做朋友呀!”
“我才不会那么花痴咧~”
是的,我想要这种朋友,因为我虚荣。随时随地地上网,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写东西,超IN的服装……这才是真正的新新人类,而我——不配。
看看自己这身衣服,真是老土得可怜,一件印满奇怪图案的T恤,一条普通的中裤,加上那双过失的ALL STAR,我感觉脸上热热的,是羞怯。我仿佛感觉到他们向我投来的鄙视眼光。狠狠地扫遍我全身。
我不时回头望向那边,直到越来越远,再也看不见……我是多么地羡慕他们……
送走捞丽,独自一人过马路,汽车和我擦肩而过,我竟然享受它们飞驰所带来的气流,情不自禁张开双臂迎接风的袭击。想着就这样闭着眼睛倒在血泊里。可想而知那一刻场面的壮观。但是我哪里有这样的勇气,我毕竟渴望生存下去……
习惯在别人面前不露声色,对什么都不在意。而,我只想他们明白我每一个动作的含义,其实我对每件事情都在意。
总在研究,到底听什么人的歌是别人不能接受的,到底要做出什么事来一鸣惊人,到底要把自己装扮成什么样才能彻底地引人注目,难道真的要我早耳朵上刺一条蜥蜴?忽然开始耻笑自己了:你累不累?不在乎那么多累不累?
躲在风里点烟,打火机总打不出火来,好不容易点着了,风吹着火星却落在发上,狼狈地躲闪。现在连吸烟都是平常的事情,我知道,在我身上,已经没有什么好拿出来炫耀的了……其实我一无所有……我是个事故的人,不可能过于平淡,因为事实我很平淡。
BOYZONE的歌很小声在耳边放……夜……又开始想起一个人了……喜欢他从不愤世妒俗,不去随便羡慕些什么,虽然有时候有一点烦恼,可是他活得很好。
我觉得我就像这瓶矿泉水一样——淡!带甜,带酸的饮料才是最受欢迎的。
抓下一撮咖啡色的头发,想他。喝了口淡淡的矿泉水,又开始回味和他的点点滴滴,笑了……
醒了,我蛮幸福的:)
———EAMA,2001·4·20———
我只是普通,只是普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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