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错门”本来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何况,警察也没有真正的动手打人16分钟,试问你一个5、60岁的老妪能经得起几个大汉打你吗?就是拳王泰森让几个人打16分钟,他不得早就扒下了。哪还有时间躺在病床上装腔作势接受记者的采访。还说什么被警察打成重伤,这哪是人说的话,记者——是一个崇高的职业,说话要注意自己的影响和分寸,没事实依据,凭什么说受害人被打成重伤。你们有没有职业道德?
人生就那么短短的几十年,何必为了一点点的事情而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再说了,就算警察动手打了人,也不至于非要搞个你死我活的,有这个必要吗?算了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吧,我只不过是替那几名警察可惜,记住这个血的教训吧。你们是人民警察,人民的利高于一切,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动手打人,哪怕他是违法犯罪人员,那种简单粗暴刑讯逼供的年代早已过去了,现在是法制社会,人人都有法制观念,你如果不更新观念,早晚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除非你有能力改变这个状况,否则,你就要适应,学会适应,才是我们工作的最起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