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昨天,我和十一认识了6年6个月又18天。
十一是他给自己起的名字,来自一部电视剧,他说自己比男主角唐十一帅,于是让人叫他十一。不知何时我就是女主角如珠。当别人或者他这样叫我,我总是恶狠狠地瞪着,其实心里窃喜。
反正就是这样了,说起来真俗,那一天上体育课,弱柳扶风的我中暑倒地,我看见十一关切的眼神,后来我问他,他就神秘兮兮地说,那是因为如珠你趴在地上的样子很像我家的猫。我给他一记佛山无影脚,心里感动得热泪盈眶。
我们之间,大于朋友,小于情侣。但朋友均四舍五入地合并同类项,把我们归于情侣。其实也不无道理,白天见着梦里见,人前人后肆无忌惮地卿卿我我。十一的理论是,管别人说什么,我们自己知道就是了。我把这“知道”理解为一种心照不宣,于是那时我很喜欢一首歌“喜欢看你紧紧皱眉,叫我胆小鬼,你的表情大过于朋友的暧昧”。甚至连我自己也以为我们就在一起了,在城市流行破碎恋情的年代,我拥有一份令人称羡的完美。
四首歌和一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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