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的恨一个人,一个叫刘超的男人,希望他旧病复发,速速死去!!!!!我想好了,如果他家还不让我看孩子,孩子的生活费我就一分不付了,一家子贱人!
我不是一个刻薄狭隘的人,但依旧会说出如此恶毒的话,说明我的确受到了伤害,破坏婚姻的并不是我,走到今天这一步也不是我造成的,离婚放弃抚养权,是因为我微薄的收入,无法给孩子健康的条件成长,两家的条件悬殊如此之大,我为什么要让我的孩子和我受苦?现在这个社会没钱是受歧视的,孩子的爸爸一年不回家,孩子根本得不到父爱,我想每个星期看孩子,陪伴他,让可怜的他享受点应得的母亲的关怀,为什么不行,我每个月付生活费,那是义务,那探视孩子那是权利,让我签不平等条约,有违人伦。我现在就希望刘超速速死去!望天遂我愿!
刘超速速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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