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情哲学: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那一年我上高二,十七岁。就在那一年最流行武侠小说,我近乎痴迷的爱上武侠;也近乎痴迷的爱上武侠里的侠客。竟然还给自己取了个很酷的别名:任我行。
画着一些别人看不懂的‘怪画’,说着别人听不明白的‘胡话’;自以为超凡脱俗。闲暇之余就喜欢和死党胡侃武侠小说。侃到得意之时,看看大家;竟然都跑掉了,幸好阿猫还在。本想和她一起侃,发现她竟然睁着眼睡着了。不过这也是本事呀,世上有几人可以睁着眼睡觉!
阿晨,在学校是无人不知无人不肖的人物。他的长相那是无可非议的,一切校内活动他全部参加,学习嘛!年年三好生。就是会玩酷,校长也拿他没法。
自以为很酷的我就想和他一比高低。也就是在这时,老班交个我一个很艰巨的任务——值勤。美其名约:保卫校园。心想:不就是抓住几个耍酷的学生,整顿校风嘛。俗语言:杀鸡给猴看!
值勤队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逮住阿晨。只要他就寝,值勤队利马散伙。
今天是第一天值勤,我穿上很淑女的校服裙,带上黄袖章;一本正经的站在校门口。看看自己的行头,还真有点领导味道呢!(不是吹的)
从远处过来一个很熟悉的身影。
“同学请下车!”我拦住了他。
阿晨顺势下了车。“同学,姓名?”我问到。
问完之后,觉得自己有点白痴。这不是明知顾问吗!我又输了。
“帅哥”他摔了摔头说。
我当时气的差点背过气去。“同学,我问你话呢,希望你老是回答。”
我姓:帅,名:哥。
阿晨说完扬长而去。我咬牙发誓一定要整到他,要不逝不为人。我买通阿猫去查他的底细,酬金是麦当劳的十只甜筒。看着阿猫吃着甜筒,我一周的零食钱就这样泡汤了。
阿晨,全名:梁晨。男,17岁,高二理科班。擅长:耍酷。学习:年年三好生。
我买通你查回来的就这个呀,这我也知道的。
“还有呢,你别急呀!”阿猫慢吞吞的说。“阿晨,校‘苏醒乐队’的吉他手兼主唱,文学社的编辑兼社长,校篮球队的主力,校足球队的前锋。。。。
听着阿猫的叙述,我有点后怕了。
“对了,他还有一女友呢。”阿猫又补充道。
第二天我给他的女友写了一封情书。
第三天我又给他写了一封情书。
第四天,我受到了他的挑战书。阿猫读到:任我行,今晚学校后面的操场见。你可以带一名援助军,也可以带武器。
署名:阿晨。
我看看周围的死党,竟然都跑掉了。‘哎,患难见真情呀。’我感慨道。
还有我呢。
是阿猫呀,你可真够朋友呀!
不过你的请我吃十只甜筒。
舍不得儿子,套不得狼。我认了。
下了晚自习,我和阿猫来到了后操场。没成想阿晨先到了,还带来了他的女友。
“就她那么瘦还搁打吗?笑话!呵呵!!”我其实心理没地。
他的女友想说什么的,可被阿晨阻止了。“你也够苯的呀。先是给的女友写情书,后又给我写情书。无聊!今天和你一决高下,也好叫你死心。女士优先,你先来吧!”
我站着不动了,心想:你进我褪,你褪我进。阿猫推我:你快点呀。
阿晨见我不进,他反而过来了。
一步,两步。。他揽住了我,拥我入怀。
原来死在敌人的怀里也是很幸福的!
“你可真苯呀,阿猫和我的‘女友’都是我的表妹。我插内线在你身边,你竟然没发现。我知道你是爱我的,其实我也喜欢你。”阿晨贴在我的耳边温柔的说。
表哥,我们的甜筒呀!!!!!!
那一年的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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