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女人在面对-强===奸犯捍卫的是什么?是自己的身体么?不,犯罪学家说过,反抗通常招致不必要的伤害,甚至是致命的伤害。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她的这具活生生的肉体乃是属于某个男性,那隐藏的性器官所属的权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乃至超过了生命……个体的生命只有在为他人生命牺牲时,才是伟大和值得赞颂的。而为了保住贞洁,去冒生命危险,是百分之百的愚昧无知,而企图提倡赞美这样的行为,就和从前政府歌颂救火的少年儿童一样,危险而盲目。它以不对称的牺牲,在大众中传播错误的价值观。宣扬的是一个赖宁的高尚,死去的却是一代儿童的人权。号召女性为了贞洁去冒死,就和号召孩子去救森林大火一样,都是人类的耻辱。
面对强--奸,生命与贞操究竟谁更重?
有的人会说,我死都不愿意让人--强=奸。难道生命真的就这么不直钱吗????我想问大家几个问题
1:难道生命就不值钱吗?难道就??
2:难道生命真的比贞操重要吗?
3:如果是你,你觉得怎么办?、?
请朋友们好好想想这个问题。请回答下。讨论下。。。qq:147368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