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里也不知道为甚么竟然莫名的喜欢上了摇滚,这一另类的音乐形式,而且喜欢的很深。
之后也听过几场摇滚LIFE版,很HING的那种,也很吵,可是我喜欢。该怎么说呢?那是一种从头到尾大为酣畅的宣泄,感觉上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放轻松。
总是要替中国的摇滚来打抱不平几句,外国的象征邪恶势力的乐队都能够拥有大批的支持者,为甚么我们内地的原创得到的掌声却少的可怜?内地有有着无数极具思想和实力的乐队充其量却只能以地下的形式存在着,这究竟是为甚么呢?外国的枪炮玫瑰,老鹰等等重金属乐队是那么的疯狂占据着欧洲摇滚的重要地位,而中国的摇滚老大崔健在中国的演出竟然不及在外国的凡响。这该怎么来解释呢?
于是就有了超载,在众多摇滚乐队之中我最衷爱的一支。主唱高旗也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歌手。他们的东西我很偏爱,从魔幻蓝天。不要告别。如果我现在。。。。到快乐吗?首首都是那么精致,那么发人深省。
他是那么真实的反映着我们内心的彷徨与不安。不解和执着。
以前也曾经很喜欢零点,可是零点的歌现今已和流行相差无几,不是说流行不好,只是作为一个摇滚乐队久应有其自身的特点,而不是商业味那么重,随大流。
走过去走过去,没有根据地。是的,因为你是先行者,你必然要经受别人没有的苦难。摇滚,始终是我的最爱。
音乐最爱,摇滚最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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