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告诉他我喜欢过他——
笑 忘 书 [女生版]
可是。
没有什么事是我们可以预料和左右的。我以为不会,这只是我的观点。没有事实的依据。所以,事实究竟会是怎样的,在它发生之前,我们谁也不会知道。
我是个自卑的女生。我的自卑源于我的平凡。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一个人的平凡。但大概的印象就是:沙漠里的某一粒沙,漫天飞舞中的某一片雪,空气里的小小尘埃什么的。就算你的目光不小心扫过我,也会在你转过头去之后再也记不起我的样子。
他和我大概是两个世界的人。他很自信。他的自信像是与生具来的。不管在什么样的环境中,他永远都是最吸引人目光的那一个。或者这样的看法里多少有我主观的因素,但谁都无法否认他的出色。像夏夜星空中的头等星,茫茫草原里参天耸立的树,一大片宽广平和的水域。总之,会让你在看过他一眼后留下深刻的记忆。
喜欢上这样一个人,不知道是我的幸还是我的不幸。
很多时候,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幸运的,毕竟他那么优秀。
可是,很多时候,我发现自己其实是不幸的。
和他接触的机会少之又少,如果不是上天的眷顾,给了我会写字的笔,让我总算还有那么一点点长处的话,平凡如我想必和他永远都只会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告诉他我喜欢过他。
我真的这样以为。
我独自坐在529路公车上。529路公车的终点是火车站。我要坐到这趟公车的终点。因为今天晚上他会坐9:16分的火车离开。离开这座城市。离开我。也许是永远离开。
我一直暗自喜欢着他。很长时间。但从没有告诉过他。
下意识的轻轻摸了摸手中的包。包里有一本书,信就夹在书里面。还放着我的WAIKMAN,里面是王菲的[寓言],但我只是在反复的听[笑忘书]。
将这样的感触/写一封情书/送给我自己/感动的要哭/很久没哭/不失为天大的幸福…………
我几乎可以一字不落的背下整首歌词。我喜欢王菲的歌,喜欢她把无论怎样的悲凉和喜悦都唱成若有若无的冷,喜欢她满脸的淡漠,喜欢她声音里的了无牵挂。
他好像喜欢怀旧的民谣,诸如老狼,诸如朴树,诸如齐秦。他也唱的极好。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听他唱歌,听到淡淡的伤感,也无意中看到他满眼的忧郁。
我喜欢有一点忧郁的男孩子,爱极了[薰衣草]中的金城武,总是有着满脸的落寞。
公车快到了终点站了。
车箱里开始有了喧哗声,人们都开始准备下车。
我抬腕儿看了一下表:8:45分。他的火车9:16分开。
突然希望公车就这样一直一直不停地往前开。不要到终点站。我就这样一直一直不停地想,窗外的风景不停的变换,我静静的坐着看外面的世界。
车停了,到站了。我站起来,随人流一起向车门涌去。
我捂着我的包。书就放在包里。书里面夹着信。给他的信。
算不算情书?我问自己。其实,就算是情书,又能怎么样?当他看到信的时候,火车正载着他离开,离我越来越远。
火车站就在前面,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有时候,我会很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别离的地方、注定了悲伤的场所总是这样热闹非凡?
我不想告诉他我喜欢他。真的不想。
可我更不想将这样的感触,写一封情书给自己,把自己感动的要哭。
喜欢他,至少该让他知道。
火车鸣笛了。
我终于鼓起所有的勇气,走到他的车窗边。我把手放在包上,包里面有一本书,夹着我要给他的信。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我感觉到火车已经开始慢慢的滑动了。
他冲我挥挥手说:“快乐点儿,别再那么忧郁。我走了。”
火车开走了,我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远。
我的手一直放在包上,我没有打开我的包,没有拿出那封信给他。
我的手一直放在我的包上。我看着他向我挥手。我没有抬起手来。
当时,我的WAIKMAN里王菲正在唱着:
将这样的感触/写一封情书/送给我自己/感动的要哭/很久没哭/不失为天大的幸福…………
(有兴趣看《笑忘书》[男生版]吗?)
笑忘书[女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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